本文转自:河北新闻网

沧州:五措并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

完成3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3055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摄

河北新闻网8月1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2022年,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抓好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坚决做好环境风险管控等五个方面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沧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控环境风险,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沧州”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细化碳减排目标。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继续抓好锅炉达标管控、工业窑炉综合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强散煤、扬尘污染、禁燃禁放禁烧管控等工作。

强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统筹城镇、农村、工业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等涉水单位工艺提标或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初期雨水应急收集治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一河一县一工程”建设。

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动态更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信息系统。完成30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覆盖剩余305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扎实开展各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执法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对企业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监管。

坚决做好环境风险管控。做好医废处置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沧州市危险废物智能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水平。有针对性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市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应急救援和反应能力。

根据发布会上公布的《2021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7天,占比73.2%,同比增加20天;重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2天。

同时,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1年,全市1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沧州市2021年地表水水质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为优良;5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为优良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此外,监管执法水平有效提升。2021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84件。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覆盖、紧贴实战、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为原则,围绕大气、水、危险废物、在线监控数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500余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60个。另外,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 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帮扶企业2164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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