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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娄底8月18日讯(通讯员 刘晰)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8月16日,娄底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娄底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审查稿)》立法听证会,多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波主持,来自全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机关单位代表、群众代表等23名听证代表围绕听证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

会议现场。

会上,介绍了《条例(审查稿)》的审查情况以及基本内容,并就群众普遍关心的5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听证,包括对停车人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不按规定停车的情形处理是否适当,对公共停车设施经营者不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对停车人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不按规定停车的情形处理是否适当,对在盲道、公交站点、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区出入口等不能停放车辆场所停放机动车、故意破坏停车设施及故意影响停车泊位使用等禁止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以及其他关于城市停车的意见和建议。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听证代表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形成听证报告,完善《条例(草案)》,为加强机动车停车治理,规范城市停车秩序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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