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家政服务企业应确定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条件、基本要求与家政消费者的需求基本相宜,保证信息真实有效;企业应建立可靠的家政服务人员来源途径,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要全面可追溯。

北京家政服务协会近日召开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宣贯大会,对今年新发布的《北京市家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进行解读。记者获悉,北京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评价,并公示评价结果。

《管理规范》要求,家政服务企业要满足基本的服务要素,包括依法取得从事家政服务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投诉监督电话等。

在交易过程中,家政服务企业应确定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条件、基本要求与家政消费者的需求基本相宜,保证信息真实有效。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后,要明示和选择合规合法的交易结算工具,现场核对确认交易凭证,确保交易数据可追溯。家政服务企业应建立家政消费者回访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处理回访过程中家政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应将处理情况及时回复家政消费者。

在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管理上,企业应建立可靠的家政服务人员来源途径,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要全面可追溯。同时应建立专业家政服务人员上岗筛选流程,以及家政服务人员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工资等级标准。家政服务人员要诚实守信,掌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作为《管理规范》的延伸,《北京市家政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方法》规定了家政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价的原则、评价程序、结果公示、评价要素等。依照评价方法,北京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评价。评价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方式,按照服务现场体验、网络体验查询、消费者调查的顺序进行现场评价,之后查验服务管理运营记录。评价结果及优秀服务标杆在年底进行公示。

北京家政服务协会会长穆丽杰介绍,北京家政服务协会现有会员企业317家,自2016年以来,协会连续多年开展生活性服务业标准规范宣贯活动。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间,共培育330家北京家政服务标准化门店,推动了家政行业标准的宣贯与落实,促进家政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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