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光明網

8月16日 小佘在貴陽一家手機店

買了一部蘋果13 還參加了一個活動

沒想到最後她發現 這錢收得有些不對勁

小佘的這部蘋果13(128G)的手機

全款花了5999元

而她手裏的藍牙耳機、手機殼

定製外屏等5樣電子產品

竟然又花了2847元

小佘:我就去付了(手機)錢,銷售員叫我坐着,他說給我弄ID,我就坐着等他,他拿了一張單子過來,說我的芝麻積分達到600多分了,可以免費領東西,只需要3.9元。

聽到有這樣的活動 小佘就心動了

這時候 銷售員又拿了一份SVIP的合同過來讓她籤

小佘:他拿了一個合同給我,在什麼東西都沒有寫的情況下讓我簽字,後面寫的這些我都是不知道的。

隨後 銷售員就拿小佘的手機一頓操作

又是刷臉 又是驗證身份

最後小佘才知道

之前說只花3.9元的那些產品

其實她付了2847元

因爲銷售員給她辦了分期

她每天都需要付3.9元 要付2年

小佘:就是店裏的銷售員拿我手機去開通網絡貸款,這些我都是不知道的,我回來的路上纔看到這些信息。

明明說是活動送的產品

怎麼還讓自己買單 而且還貸了款?

小佘越想越不對勁

小佘:因爲他隱瞞的事情太多了,包括他送我的充電器,充電頭都不是原裝的,我現在要求全部退了。

爲了進一步瞭解情況

記者和小佘來到了這家手機店

對於小佘的說法

手機店的負責人是這麼回覆的

手機店負責人:我們有京東的白條、有花唄,還有美團這三個地方來出賬單,要麼就是信用卡,或者是一次性都可以。她的花唄額度只有2000元,她是先把錢還到花唄裏去,再分爲12個月、每個月付179元,總共活動是2847元。

手機店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之前給小佘介紹業務的時候

都是說清楚了的

並不是小佘說的那樣毫不知情

手機店負責人:不是先寫出來再給她講的,也不是事後再寫的,而是一邊寫一邊講的。

對於SVIP金卡會員線下活動的協議問題

雙方是爭執不下

店家表示 她們願意把店裏的監控視頻調出來佐證

小佘:他沒有跟我說是簽字合同是不能退換的,而且是簽完字以後,他這些東西才填上去的。

負責人:我們馬上調監控出來看就行了,他要描述的點給我寫在上面,我一一給他對證就行了。

過了一會

店家以小佘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報案爲由

拒絕拿出監控視頻

手機店的店長表示

如果小佘對活動有異議

他可以向上級彙報申請

在8月20號給小佘回覆

【非常規拍攝】

手機店店長:字也簽了沒關係,你如果不想參加這個活動沒關係,那麼我就申請給你把這個款退了,就享受不了活動優惠。

願意等到8月20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