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江苏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8月15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因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原债权人仍承担相应风险,被处以罚款30万元。徐秀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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