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證券報

8月19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發佈《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在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上的,由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60%,上不封頂。降低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

通知明確自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摺中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今後仍可自由支取使用。

降低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

據瞭解,目前,北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支付規定的門(急)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爲2萬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上不封頂。

此外,爲進一步減輕職工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自2022年度起,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

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門診和住院累計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由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起付標準以上累計5萬元以內部分報銷60%,5萬元以上報銷70%,上不封頂。

北京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門診待遇不設封頂線,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約17萬人,爲參保人員減負約10億元。職工大病起付線降低後,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約3.5萬人,爲參保人員減負約1.2億元。

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

通知明確,自2022年9月1日起,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醫療費用。

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摺中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今後仍可自由支取使用。

自2022年12月1日起,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可用於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範圍規定的相關費用。參保人員配偶、父母、子女應爲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保人員應備案確定可使用本人個人賬戶的配偶、父母、子女信息。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時,應先使用完本人個人賬戶,再按備案順序使用他人個人賬戶。

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爲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應確保個人賬戶能足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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