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田忠方

針對部分上市公司的年報準則理解和執行不到位問題,證監會準備從五方面進行優化。

8月19日,證監會發布了《2021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表示在多部門聯合共抽樣審閱了682家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中,發現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和財務信息披露規則整體質量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對準則理解和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證監會表示,審閱中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六方面:一是收入確認和計量不恰當、二是金融工具分類與後續計量不準確、三是或有對價確認和計量不合理、四是債務重組損益確認時點不恰當、五是商譽減值測試不恰當、六是集團財務公司存款列報不正確等。

證監會表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 A股市場共有475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財務報告,其中主板3136家、創業板1132家、科創板396家、北交所89家,實現盈利的4028家、發生虧損的725家。

“按期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中,249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其中否定意見1家、無法表示意見43家、保留意見98家、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107家。”證監會指出。

部分上市公司商譽減值測試不規範

具體而言,在收入方面,證監會指出,主要存在未恰當識別暫定價格銷售安排是否屬於可變對價、未恰當區分重大融資成分與預期信用損失、未恰當覈算物業出租方收取租戶的水電費等問題。

“金融工具方面,主要有未確認少數股權遠期收購義務、未恰當計提預期信用損失、未確認處於信用減值第三階段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未恰當覈算融資費用等問題。”證監會進一步指出。

證監會表示,長期股權投資與企業合併方面,主要有未正確抵銷權益法下順流交易產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未恰當確認和計量或有對價、未恰當確認股東爲上市公司承擔的或有負債、未恰當覈算資產收購交易、未恰當覈算處置原子公司部分股權後的剩餘股權、未恰當覈算應收原子公司款項等問題。

“債務重整方面,存在未恰當確認債務重組收益,未恰當確認或有還款、擔保義務等問題。”證監會稱。

商譽減值方面,證監會指出,部分上市公司商譽減值測試不規範,主要在三方面:一是未恰當判斷已分攤商譽的資產組是否發生實質性變化,二是未基於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的情況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三是按照擬出售的被收購公司股權轉讓價格確定商譽相關資產組可收回金額、與商譽相關資產組賬面價值計算口徑不一致。

在確認和計量問題上,證監會稱,部分年報存在對搬遷補償的會計處理不一致、未恰當確認受讓的租金收益權、未恰當計提原材料跌價準備、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會計處理不恰當、未恰當計提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未恰當列報應收款項融資等問題。

“非經常性損益方面,存在未正確認定和披露與碳排放額度相關的非經常性損益、未正確認定與終止經營相關的非經常性損益、未正確認定與長期資產處置相關的非經常性損益等問題。”證監會表示。

儘早發現並防範相關風險

證監會強調,針對上述年報審閱中發現的上市公司執行會計準則與財務信息披露規則問題,將從五方面進一步做好工作:

一是發佈年報會計監管報告,提示市場主體在執行會計準則、財務信息披露規則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引導並督促市場主體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

二是繼續做好年報審閱中發現上市公司問題線索的跟進處理工作,儘早發現並防範相關風險。

三是進一步收集整理系統內各單位一線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召開年度財務信息披露監管協調會,加強溝通交流,統一監管認識。

四是對於上市公司在執行中存在爭議的會計覈算與財務信息披露問題,適時以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等形式,明確監管標準,同時繼續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指導市場實踐。

五是堅持監管與服務並重,持續關注收入、金融工具、租賃準則的實際執行情況,深入研究新業態、新模式、新交易下面臨的會計處理問題,積極做好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配套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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