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深圳特區報

每到暑期,儘管夏日炎炎、高溫難耐,卻擋不住大家的學車熱情。有些駕校看到這時候學車的人比較多,便動起了歪腦筋,使用異地教練車、無證教練車進行培訓,嚴重擾亂駕培行業市場秩序。爲規範駕培行業經營秩序,集中整治駕培行業亂象,切實解決市民反映的駕培行業突出問題,8月16日,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兵分多路在寶安區開展駕培行業專項整治行動,有效打擊駕培行業違法違規行爲。

案例一:教練車不夠,就找外地合作公司的教練車教學?

8月16日,執法支隊機動大隊在寶安區鳳凰興業三路某駕校檢查時,發現一輛粵R號牌的外地教練車正在進行駕駛員培訓。執法人員立即攔停該車,出示證件、表明身份後,對車內人員進行詢問調查。車上的學員表示正在進行科目三練習。教練員黃某則稱,自己是深圳寶*駕培公司的員工,因公司教練車不夠,暫時借用合作公司清遠粵*駕培公司的異地教練車進行教學。

經執法人員查詢,清遠粵*駕培公司已註銷,這輛粵R號牌的教練車也已註銷,教練員黃某無法出示該車的教練車證。執法人員認爲,深圳寶*駕培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教練車牌證的教學車輛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活動,依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對該駕校開具了《違法行爲通知書》,擬處1000元罰款。

案例二:教練車維修,便用教練自己的私家車練車?

8月16日,執法支隊機場大隊對寶安區航城街道的天*後瑞訓練場進行巡查,發現場內有一輛贛C號牌的白色小轎車正在進行駕駛員培訓。見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車的教練員及學員進行詢問調查。

駕駛位上的學員王某表示正在進行科目二訓練,均由副駕駛位上的教練員楊某指導練車。教練員楊某承認了學員的說法,他表示自己是深圳駛**駕培公司的教練員,當時正在爲學員王某進行科目二訓練,因駕校最近部分車輛正在進行維修,教學車輛不足,公司臨時借用楊某的私家車作爲教培訓練用車。

經查,該駕校已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教練員楊某已取得教練證,但該車未取得教練車牌證。執法人員認爲,深圳駛**駕培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教練車牌證的教學車輛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活動,依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對該駕校開具了《違法行爲通知書》,擬處1000元罰款。

案例三:拿私家車當教練車?駕校被處罰!

8月16日,執法支隊福田大隊前往寶安區的天*駕校後瑞訓練場整治行動,發現一輛粵M號牌的私家車正在訓練,坐在駕駛位駕車操作的是學員謝某,坐在副駕駛的是她的教練李某清,李某清也是這輛粵M號牌私家車的車主。經瞭解,謝某儀是深圳天*駕培公司的學員,李某清是該公司教練員。當天,教練員李某清安排學員謝某儀使用該車進行科目二訓練。

經查,深圳天*駕培公司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但這輛粵M號牌的私家車未取得教練車牌證。執法人員認爲,深圳天*駕培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教練車牌證的教學車輛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活動,依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對該駕校開具了《違法行爲通知書》,擬處1000元罰款。

案例四:用私家車練車,教練還想逃?依法扣押車輛!

8月16日,執法支隊寶安大隊在沙井街道黃埔第二工業區寶*駕校訓練場巡查時,發現一輛粵S號牌的私家車疑似在進行駕駛員培訓。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告知教練員停止訓練,並要求車上人員下車接受檢查。教練員李某起初神色緊張,不願接受執法人員的詢問,甚至想逃離現場。經驗豐富的執法人員立即對教練員李某進行勸說。經過一番耐心勸說,教練員李某才接受執法人員的詢問調查。

經詢問,教練員李某是深圳寶*駕校的教練員,早上使用一輛粵S號牌私家車在訓練場對學員進行科目二訓練,學員已在深圳寶*駕校報名並繳納學費。經查,深圳寶*駕校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但這輛粵S號牌的私家車未取得教練車牌證,執法人員依法對該車進行扣押。待後續補充調查完成後,執法人員將依法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罰。

記者從執法支隊獲悉,今年以來,執法支隊持續加大對駕培行業的執法巡查力度,嚴查駕校使用無證教練車、異地教練車等違法行爲,截至目前,執法支隊已查處駕培違法案件261宗。執法支隊提醒廣大市民,爲了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請選擇深圳市內的正規駕校報名學車,並保存好《培訓合同》及收款票據,駕校、教練員、教練車信息可在“深圳交通運輸執法”微信公衆號進行查詢。市民如發現駕校使用無證教練車、異地教練車,可撥打12328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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