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何超 张潘 张家界报道

8月18日,对于张家界而言是个特别的日子,距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在张家界开幕刚好还有一个月。当天气温接近40°,但全市旅游之热仍在持续,万众瞩目的盛会,早已蓄势待发,办会之热遍及大街小巷,城内城外。

这一天,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颁布了《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作为张家界制定出台的第二部专门涉旅地方性法规,此事可谓张家界市地方立法史上的又一件喜事,旅游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这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地方法规,因为对这座旅游城市而言,非同寻常——承载着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张家界,凝聚智慧铁腕维护旅游市场这条生命线的法律保障,更代表张家界邀请游客“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满满诚意。

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

何以见得?条款内容可窥一斑而知全豹。比如“旅游团队在张家界购物不得组织开展包厢式购物活动”“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购物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消费者在旅游团队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30日内退货”……法规二十四条内容中,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之意,跃然而出。

这让记者联想到,一年前的疫情,张家界曾用那封有力度又有温度的《致居留在张家界游客朋友的一封信》,以贴心提示和周到服务感动全网;而今,又用一部彰显责任又有远见的法规,作为最有诚意的“邀请游客书”,赓续这座城市的温暖纯良、大义担当。

部分条款体现了全国首创

记者翻看《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共有二十四条内容,重点从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强化服务和保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张家界旅游市场即将迎来崭新面貌。

记者从发布会上得知,法规有着鲜明特色,体现张家界的求真务实。

首先是体例简洁,结构精炼。《管理规定》没有沿用传统的篇章结构,而是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采用需要规范几条就制定几条的方式,避免贪大求全、照搬照抄。整部法规总共仅二十四条,在同类法规中最简短。

其次是大胆创新,简便易行,突出张家界旅游特色,不搞泛泛而谈。法规对于关联性旅行社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规定,属于原创性条款。同时《管理规定》针对影响旅游市场发展的根源性问题,制定非常具体的刚性约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比如,“旅游团队在旅游期间的专门购物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小时”,条款中还对旅游经营者违反《管理规定》的罚款明确了金额范围,这势必将对不法经营者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是对维护游客权益的扎实有力保障。

除了立法过程中的实事求是,《管理规定》中突破性的亮点也有不少。

再比如,通过立法明确了旅游市场监管的属地管理原则和综合监管机制的建立与运行问题,《管理规定》中对旅游新业态和在线旅游经营活动监督体系方面的规定,走在了全省前列;

将智慧旅游纳入立法范畴,建立智慧旅游服务与监管系统和信息数据库,这是全国首创;

建立旅游佣金给付制度,规范旅游佣金给付行为,以解决旅游市场“高挂低售”“恶意竞争”等乱象,同样是全国首创;

针对落地散拼、旅游团队购物、车载购物等影响旅游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作出了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对导游及相关人员执业、高风险旅游项目保险等均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

透过这些强有力的条款约束,游客拒绝零负团费、追客赶客、欺客宰客等侵害权益的乱象,又增加了“防护网”。

夏日的张家界武陵源宝峰湖。吴勇兵摄

立足长远,营造舒适旅游环境

立法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往往需要充分调研和论证。张家界的立法构想早在2020年就提出,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修改,直至今年6月经张家界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7月经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9月正式颁布,彰显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旅游业是张家界的支柱产业,2019年,张家界旅游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以旅游业为支柱的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达78.3%。旅游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全面发展全域旅游的背景下,在张家界旅游强势复苏、旅发大会筹备正酣的关键节点,一部《管理规定》的到来,处处昭示着恰逢其时,以及背后的深谋远虑。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红日介绍,《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是保障张家界市全省全域旅游龙头地位的迫切需要。《管理规定》以“小切口”直指旅游市场乱象,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切入点,为旅游者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推动旅游参与者多方合作共赢,促进旅游市场可持续发展,为确保张家界旅游龙头地位提供法治保障。

此外,张家界在加快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中,需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让广大入张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正是提高张家界旅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提升张家界吸引力、影响力的迫切要求和长远之计。

《管理规定》既体现了立法者希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初衷,也体现了立法者以塑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立法思路。

总之,《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张家界旅游市场秩序、加快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就算买到性价比不高或者品质不好的商品30天内也能无条件退货,为这样的条例点赞!”在张家界武陵源游玩的广东游客陈女士表示,张家界通过法规让游客明明白白的消费,为张家界能有如此好的旅游环境感到开心。

“30天退货的‘后悔期’基本可以杜绝售卖假货、高价低质的现象。”张家界市旅行社协会秘书长熊春明认为,《管理规定》不仅保障了游客的权益,还规范了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他表示,法规的出台仅是开始,关键要各个环节执行到位,才能让张家界的旅游服务质量得到真正提升。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管理规定》的颁布是一个开始,也是一次邀约。一年前张家界将一封动人的信遥寄全网,直抵亿万人心;如今又以一部旅游法规为“邀请函”,等你赴约,随时来感受张家界的温情和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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