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曹操出行、首汽約車、美團打車、萬順叫車、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陽光出行、嘀嗒出行等11家平臺公司進行了提醒式約談。

約談指出,經梳理行業監測、羣衆來電來信及媒體報道等情況,發現部分平臺公司存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侵害從業人員和乘客合法權益、非法營運突出、潛藏安全穩定風險隱患等問題。

約談要求,一是要深入排查整治各平臺公司存在的穩定風險隱患,及時做好防範化解,確保行業穩定。二是要落實交通運輸新業態平臺企業“陽光行動”要求,提高經營策略的公開透明度,健全客服體系,維護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嚴把准入關,清退不合規車輛和人員。聚合平臺要確保接入的網約車平臺符合有關規定,督促接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加強車輛和人員管理。出現安全事件時,聚合平臺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賠付責任,並和涉事網約車平臺公司共同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四是要加強運營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產能力,完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司機管理和教育培訓。

各平臺公司表示,將按照約談要求,舉一反三,對企業經營行爲進行全面系統審視,認真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紮實做好整改工作,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切實保障消費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維護行業安全穩定,推動交通運輸新業態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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