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取保候审期间,潜水教练印某导演“勇救落水者”戏码试图以此争取缓刑,因证据过于“完美”而露出破绽——检察机关发现,被救者落水前已脱掉鞋袜。南京市鼓楼法院8月29日公开该案案情,印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六千元;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六千元。

2019年11月,印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摔倒,被群众发现并报警。经查,印某构成醉驾。在取保候审阶段,为争取缓刑,他与潘某预谋,贿买宗某上演“勇救落水者”——宗某假装在河边垂钓不慎落水,“恰巧”路过的印某下水救人,随后“路人”潘某报警,宗某向印某送锦旗、感谢信,并在派出所内与印某合影。

这场戏2020年9月上演后,印某拿着锦旗、合照、感谢信等到法院,以有见义勇为行为、构成立功为由,申请将原定当天进行的庭审延期,法院依法将其所涉危险驾驶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核实证据。检察机关发现“救人”事件过于完美,所有证据完备,但走访事发地点、调取监控,却发现监控显示宗某落水前鞋袜已脱,落水后衣物浸湿状态与印某、宗某的陈述不符,且通话记录显示事发前后三人频繁联系……

在证据面前,印某等人不得不坦白:“救人”是事先安排,人为制造,印某试图申请立功,减轻刑罚。此后,印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立案侦查,后被检方追加起诉。

针对印某就其妨害作证行为请求从轻处理,法院认为,印某等按预谋并实施的“落水”“救人”“报警”“送锦旗”的犯罪预备,以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作出虚假供述或陈述、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犯罪行为,导致该案此后大部分诉讼活动围绕其“见义勇为”进行,造假犯罪事实的立案侦查、追加起诉,导致危险驾驶罪的诉讼程序延期、中断、延长达半年,并由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对刑事诉讼活动产生了实质的干扰和破坏,从犯罪过程来看有一定的主观恶性,对此情节不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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