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31日电,ST安信公告,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采取以下审慎监管强制措施:责令安信信托控股股东国之杰自收到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转让持有的安信信托全部股权;限制国之杰参与安信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同日公告,为推动公司风险化解方案顺利完成,控股股东国之杰分别和上海砥安、中国银行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上海砥安转让公司10.54%股份;向中国银行转让公司5%股份。本次转让后,国之杰持有公司35.07%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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