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實習記者|李毅達 閆沫琛 實習生|李龍靚

編輯|官莉 楊程

網傳一份蓋有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公章的公告顯示“唐山打人案”於9月13日9時在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審理。

9月13日下午4時左右,該院信訪科工作人員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該案件確於今日上午開庭,目前審理尚未結束,預計將持續數日。該院另一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了該份通告。

同時,廊坊市市委宣傳部與廣陽區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也都向記者證實了此事。

據此前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發佈通告,2022年8月11日,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偵查終結,移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時40分許,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劉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訴處理)在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喫飯時,陳某志對正在店內與同事李某、遠某、劉某某用餐的王某某進行騷擾,遭到王某某的拒絕和斥責後,陳某志遂毆打王某某,王某某與李某對其進行反抗,後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衚衕內,共同對被害人王某某、李某、遠某、劉某某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案發後,4名被害人由120救護車送醫,其中,李某、遠某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後自行離開;王某某、劉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於7月1日出院。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王某某、劉某某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構成輕微傷。同時,經公安機關詢問被害人、訊問犯罪嫌疑人,並綜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衚衕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爲虛假信息。

另經公安機關依法深入偵查,檢察機關審查查明,2012年以來,陳某志等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衆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政違法4起,逐漸形成了以陳某志爲糾集者的惡勢力組織。該惡勢力組織爲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陳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對陳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案件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聽取了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意見。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嚴格依法公正辦理該案,依法嚴懲犯罪分子,堅決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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