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湖北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合众人寿中兴营销服务部”)予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湖北银保监局在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32号)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该局对合众人寿中兴营销服务部涉嫌违法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经查,合众人寿中兴营销服务部存在“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的违法行为,具体为:2022年3月,合众人寿湖北分公司在办理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业务过程中,发现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保险许可证因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管理不善遗失。合众人寿湖北分公司于3月24日登报发布遗失声明,3月25日向湖北银保监局报送遗失情况报告。“合众人寿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对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合众人寿中兴营销服务部予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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