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克“黑鹽”賣169元,比普通袋裝食鹽貴50倍

近段時間,各類“網紅”進口鹽打破了人們對鹽的認知。

據《北京青年報》9月18日報道,本來,一袋400克的食用精鹽價格在3元左右,而像喜馬拉雅粉鹽、波斯藍鹽、美國夏威夷黑鹽、法國灰鹽、鹽之花……除了包裝精美,形形色色,以原產地爲“賣點”,價格更是貴得驚人。例如,一瓶425克的美國夏威夷黑鹽售價即高達169元。

其實,不管是普通鹽,還是網紅鹽,不管是海鹽、湖鹽,還是礦鹽、岩鹽,其主要成分都是鈉、碘等元素,核心功能都是調味。普通食用鹽也來自天然世界,其成分和營養價值與網紅鹽相差無幾,即便一些網紅鹽含有一些微量元素,含量也極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如砷和鈾等元素,如果含量較大,反而對人體健康有害。

而且,鹽的主要成分是鈉,此外的其他元素都可歸入“雜質”範疇。如果網紅鹽所含的非鈉“礦物質”元素較多,則意味着其雜質較多。

按照一些商家給出的“網紅鹽所含的鈣、鎂、鉀等含量比普通鹽高,營養更均衡”的營銷邏輯,粗鹽比精鹽應該更有營養。但事實和消費者的體驗都證明,這是站不住腳的。

對於食用鹽的營養強化劑使用和營養成分標註,我國有嚴格的管理標準和限定範圍。按照原衛生部修訂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食鹽不得添加除碘以外的營養強化劑,其“營養成分表”標註方式,也只有“含鈉”“含鈉、碘”“含鈉、碘、鉀”三種。

這意味着,其他所謂“礦物質”元素不在“營養成分表”標註範圍內,也是不被允許添加到食鹽中的。換句話說,食鹽只是一種調味品,並非什麼保健品或營養品,想要通過本來就有攝入量限制的食鹽來補充“營養元素”,基本不靠譜。

商家給網紅鹽貼上“自然”“礦物質”“營養”等標籤,給消費者講美麗誘人的營銷故事,或多或少都存在故意誤導的嫌疑。《廣告法》明確,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嚴格地說,商家講的網紅鹽“營銷故事”缺乏事實證據和科學支撐,這種虛假宣傳很容易誤導消費者,進而妨礙、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網紅鹽”不能靠“營銷故事”誤導消費者。市場監管部門、消協、相關行業協會有必要加強對食鹽消費的科普宣傳,教育引導消費者增加對食鹽的瞭解,提升科學消費素養。

與此同時,也需聯合電商平臺等銷售渠道,對網紅鹽營銷行爲進行鍼對性排查,依法給商家劃清營銷底線。如發現虛假誇大宣傳等行爲,則及時以約談、查處、責令整改、曝光等方式進行干預,並向消費者發佈警示信息,及時撕掉網紅鹽的誤導性營銷包裝。

當然,消費者也需理性消費,不要被一些商家口中網紅鹽的所謂非調味功能迷花眼,不要過多關注“鈉”“碘”等主要元素以外的其他成分,相較而言,食鹽的質量和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撰稿 /  李英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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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克“黑鹽”售價169元,相對價格安全更值得關注(紅星新聞)

真正值得關心的問題是,“網紅鹽”的食用安全性到底怎麼樣?

近來在網絡上,各類“網紅”進口鹽打破了人們對鹽的認知,喜馬拉雅粉鹽、波斯藍鹽、美國夏威夷黑鹽、法國灰鹽、鹽之花……除了包裝精美,形形色色,以原產地爲“賣點”,這些鹽的價格更貴得驚人。例如一瓶425克的美國夏威夷黑鹽售價爲169元,與普通袋裝食用鹽相比要貴了50多倍。

網紅經濟方興未艾,尋常之物在“網紅”的加持下,往往也能身價倍增。關於“網紅鹽”,最引人矚目的是其售價不菲。實際上,在“網紅鹽”可能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中,高高在上的價格雖然是最刺眼的,但卻是最微不足道的。

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消費觀念也在不斷轉變,越來越多的人嚮往和追求有品質的生活。而生活的品質,往往體現在商品價格上。“網紅鹽”雖然單價不低,但以食鹽的單次使用量來說,這也談不上多麼奢侈的消費。如果能因此感受到生活品質,似乎無可厚非。

當網絡賣家津津樂道於“網紅鹽”的各種神奇功效時,真正值得關心的問題是,“網紅鹽”的食用安全性到底怎麼樣?

以“喜馬拉雅粉鹽”爲例,網絡賣家宣稱其包括鐵、鈣、鎂、鉀、鋅、硅、銅等80多種人體所需礦物質,是名副其實的“鹽中之王”。元素週期表一共有118個元素,撇去那些非礦物元素和放射性元素,各種礦物元素一共只有80多種。一粒鹽含有幾乎整個元素週期表,如果不是在自吹自擂,“網紅鹽”本身的食用安全性就是值得懷疑的。因爲微量元素的不同,“網紅鹽”呈現出各種不同的顏色,但對於食用鹽來說,這些鈉、碘之外的微量元素統稱爲——雜質。

2020年9月15日,“青海普法”就發佈題爲《青海這地方4家烤肉店使用玫瑰鹽被查》的文章,文中指出:“玫瑰鹽”產品未經任何加工處理,只是簡單進行分裝,起名“喜馬拉雅玫瑰鹽”,在包裝袋上未標示執行標準、產品生產許可、營養成分表、生產廠商等信息。其作爲食用鹽銷售和食用,其中的雜質種類和含量存在明顯食鹽安全隱患。時至今日,“玫瑰鹽”不僅在爭議中日漸壯大,甚至還帶動了“網紅鹽”羣體的崛起。以此爲背景,有必要爲形形色色的“網紅鹽”立一個規矩。

現實中,“網紅鹽”大多在互聯網上進行銷售,由此帶來的問題是,這些“網紅鹽”是否通過正規渠道進口,並在接受檢驗之後合法銷售?更爲重要的問題是,“網紅鹽”到底是以工業鹽類別進口,還是以食用鹽類別進口?如果“網紅鹽”是以工業鹽身份進口,用於食品領域本身就涉嫌違法。如果“網紅鹽”屬於食用鹽,網絡賣家就必須持有《食鹽零售許可證》。

相比起“網紅鹽”的價格,質量和安全才是更值得關注的真問題。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趙志疆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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