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盛光祖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熱衷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對親屬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倚仗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關喫海關”“靠鐵路喫鐵路”,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盛光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盛光祖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總檯記者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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