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天津9月20日電 (楊子煬)20日,記者從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接到一起標的額達3.1億元的金融借款糾紛案件,綜合考慮案件情況後,將該案委派至天津市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稱“天津金調中心”)進行訴前調解。後經天津金調中心多方調解,最終成功化解該糾紛,天津市和平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這也是該院與天津金調中心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以來成功調解的標的額最大的一起金融糾紛。

據瞭解,該案件是天津A公司與天津B商業銀行的一起金融借款糾紛。

2020年至2021年間,A公司先後10次向B商業銀行貸款2.6億元。後因疫情等原因,A公司經營狀況惡化,無法按期還本付息。截至2022年3月末,A公司已累計拖欠本息合計達到3.1億元。B銀行經多次催收無果,將A公司起訴至和平法院。

和平法院綜合權衡相關情況後,將該案委派至天津金調中心進行訴前調解,天津金調中心收到案件委派後,立即組織人員對案情進行了分析研判,發現該案不但涉案金額巨大,且涉及當事人衆多(1名借款人、2名出質人、4名保證人),案件調解存在較大難度。隨後天津金調中心結合案情分派了專業調解員,立即組織開展了調解工作。

經過調解員多方協調,僅用10天時間就促成了雙方和解。隨後,天津金調中心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組織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並向和平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

天津市和平法院一位法官表示,“訴調對接”以“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實現“訴”和“調”的無縫對接,是快速處理金融領域民商事糾紛的一種有效形式,具有“快捷、高效、無成本”等諸多優勢。

本案通過“訴調對接”方式成功解決,不但節省了雙方當事人大量的訴訟時間,直接節約了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相關費用,而且避免了案件對A公司徵信和後續融資的影響,充分體現了“訴調對接”在處理合同糾紛方面的靈活性和高效性。(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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