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股票价格操纵案详情曝光。

证监会网站日前更新披露的涉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华集团”)和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华健康”)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宜华集团(宜华健康控股股东)董事长刘绍喜(宜华健康实际控制人)等操纵宜华健康股票价格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责令宜华集团、深圳市前海安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天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宜华集团处以225万元罚款,对安天诚处以75万元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华集团、安天诚实施操纵行为亏损8.17亿元,涉案账户共计132个。当事人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盘中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方式交易“宜华健康”。

动用132个账户操纵“宜华健康”

经证监会调查,涉案账户共计132个(以下称“余某越”账户组或账户组)。账户组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14个,为宜华集团通过与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产融控股”)、上海云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旋”)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控制华信信托·工信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3个账户和1个法人账户;

第二部分14个,通过李某、何某鑫、刘某等宜华公司员工或者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传递资金,控制使用李某等14个账户;

第三部分104个,为宜华集团与安天诚、史利兴合谋共同控制杨某彬等104个证券账户。

调查发现,宜华集团、安天诚等使用其控制的“余某越”账户组在2017年7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盘中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方式交易“宜华健康”,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及成交量,主观操纵市场的意图明显。

具体实施的操纵行为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仓。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宜华集团与浙商产融等投资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利用投资机构开立信托和法人账户,持续买入“宜华健康”股票,吸筹建仓。

第二阶段,护盘。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2月11日,账户组连续交易、大量对倒,试图维持股价。

第三阶段,卖出。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15日,账户组买入“宜华健康”189.93万股,买入成交金额2241.39万元,卖出7726.44万股,卖出成交金额84365.80万元。

三大操纵手法曝光

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该案的三大操纵手法。

一是连续交易。

2017年6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宜华集团持有“宜华健康”股票占公司流通股的比例处于40.38%至46.91%的区间。操纵期间,账户组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超过10%的有241天,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的有252天,账户组与宜华集团合计持股占“宜华健康”流通股的比例持续高于40%。其中,2018年12月21日,账户组持有“宜华健康”达到最高持仓103831855股,持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为18.04%,与宜华集团合计持股占流通股的比例达58.42%。账户组连续20个交易日累计买卖“宜华健康”达到同期市场总成交量30%以上的区间共151个,连续20个交易日成交占比最高达到94.55%。

2017年7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共有403个交易日,“余某越”账户组参与交易“宜华健康”共314天,占交易日的77.92%,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87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19个交易日。账户组买入“宜华健康”数量占市场买成交量超过10%的有202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26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90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51个交易日,超过50%的有32个交易日,超过60%的有8个交易日,超过70%的有4个交易日。2018年1月31日,账户组买成交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比例达到最高值,为74.51%。卖出“宜华健康”数量占市场卖成交量超过10%的有113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67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30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50%的有5个交易日,超过60%的有2个交易日,超过70%的有1个交易日。

二是对倒交易。

账户组对倒交易“宜华健康”的情形在操纵各阶段均有出现,在403个交易日中有115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对倒量占市场总成交量超过10%的有3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8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1个交易日。2018年1月30日,账户组对倒量占比市场总成交量达到最高值41%。

三是拉抬行为。

账户组在2017年12月26日(13:23:58至13:56:16),2018年1月12日(14:40:22至14:53:06)等多个时间段内大量、连续申买“宜华健康”,上述时段内该股股价涨幅达3%至10%不等。如2017年12月26日(13:23:58至13:56:16),账户组委托买入885200股,买入成交859600股,买入成交金额2551364.11元,买入成交数量占该期间市场买入成交量的82.57%,账户组在短时间内大量、连续申买“宜华健康”,时段内该股股价涨幅达3.62%。2018年11月2日(10:14:37至10:59:54),账户组委托买入9889800股,买入成交6766985股,买入成交金额99911734.97元,买入成交数量占该期间市场买入成交量的78.21%,账户组在短时间内大量、连续申买“宜华健康”,时段内该股股价涨幅达9.98%。

操纵行为亏损8.17亿元

宜华集团、安天诚实施操纵行为共亏损8.17亿元。

证监会认为,宜华集团、安天诚共同操纵“宜华健康”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纵市场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安天诚总经理史利兴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宜华集团总裁刘绍香、宜华生活董秘刘伟宏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宜华集团、安天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宜华集团处以225万元罚款,对安天诚处以75万元罚款;刘绍喜、史利兴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刘绍香、刘伟宏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编辑:亚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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