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近日對2021年證券公司發佈的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經營情況進行調研,重點關注九項內容。券商須在9月29日前將相關數據報送協會。中證協將對數據進行彙總後形成統計分析報告並在業內公佈,以客觀反映證券公司研究業務開展情況,促進研究業務健康發展。

據悉,中證協要求證券公司填寫《2021年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經營情況統計表》,表格內容主要包括研究部門設置和人員組成、證券分析師人員構成情況、研究銷售部門設置和人員組成、公司是否設立首席經濟學家、公司境外研究部門設置情況、覆蓋的機構客戶數、機構客戶佣金收入、發佈的研報和覆蓋的上市公司數量、外請專家服務情況等九項內容。

中證協還要求證券公司以附件形式報送三方面情況:一是公司研究部門定位和主要服務的對象,研究部門爲公司其他部門提供哪些研究支持服務;二是2021年研究部門承擔的其他科研任務及課題;三是公司對證券分析師等研究人員的考覈標準及各指標占比。

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此次情況統計爲每年的例行調研。在上一年度的調研報告中,中證協提出行業存在三大問題: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和合規管理有待加強;部分公司邀請外部專家較頻繁,相關會議管理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行業的研究服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在今年的調研中,中證協仍對這些問題保持高度關注。在研究部門設置和人員組成一欄,中證協要求券商上報研報質量審覈人員和合規人員的數量及佔比。此外,證券公司須填報2021年外請專家的服務情況,包括邀請外部專家爲客戶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以外的諮詢服務的次數及邀請專家人數。

證券公司在報送數據工作上應格外上心。中證協表示,將對證券公司報送的數據進行抽查,若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納入當年和下年度統計,並按照有關自律規定嚴肅處理。

近年來,證券行業致力於全面轉型,重構證券公司研究所業務模式是其中重要一環。Choice數據顯示,目前業內有超3700名註冊分析師。

與此同時,監管對證券研究業務及分析師人員管理等領域持續從嚴。今年3月,證監會機構部通報了“玄學研報”案例,並強調證券公司應加強合規管理和人員管控,規範證券分析師、證券投資顧問展業行爲。

今年8月,中證協向各證券公司下發《情況通報》,就三方面問題提出要求:一是就研究報告中披露公司持股情況重申要求;二是進一步規範調研紀要管理;三是加強對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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