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2日電 河南省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21日發佈《洛陽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商轉公貸款採取先還後貸的方式予以辦理。

即已辦理商貸的職工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經中心同意後,職工以自籌資金還清商貸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中心再發放商轉公貸款。

申請商轉公貸款應符合洛陽市現行的公積金貸款有關規定,同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須爲商貸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應爲本套住房共有產權人)。

(二)借款申請人的商貸尚未還清。

(三)所購住房已辦妥《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

(四)所購住房僅爲原商貸銀行設定抵押權登記且未設定其他抵押事項。

當洛陽市公積金貸款個貸率連續三個月低於 85%(含)時,開展商轉公貸款業務,個貸率連續三個月高於 95%(含)時,暫停商轉公貸款業務。

商轉公貸款額度按洛陽市現行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式計算且申請額度不得超出商貸剩餘本金(取千元以上整數)。(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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