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9月22日電(記者郭敬丹、龔雯)《上海市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條例》22日經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

條例包括總則、基本要素與科技創新、產業發展、應用賦能、產業治理與安全、附則等六章共七十二條,將於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人工智能是上海“集中精銳力量、加快發展突破”的三大先導產業之一。圍繞增加人工智能創新的源頭供給,條例促進開源共享,提升持續創新能力。根據條例,上海市經濟信息化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科技等部門制定公共算力資源供給辦法,推動公共算力資源平臺建設與利用,加強算力科學調度,通過算力獎勵等方式,爲人工智能技術與產業發展提供公共算力支持,保障中小企業獲得普惠的公共算力。

同時,條例通過支持人工智能核心產業發展,強化人工智能企業集聚,推動人工智能產業整體創新突破。條例另一特點在於,構建體系化治理框架,維護產業發展與安全。例如,明確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針對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順應人工智能快速迭代的特點,制定、修改或者廢止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探索分級治理和沙盒監管,激發各類主體創新活力,拓展人工智能發展空間。對高風險和中低風險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採取不同的治理模式。

條例還規定,設立人工智能倫理專家委員會,明確其職責,發揮其在人工智能領域倫理規範方面的作用。同時,對相關主體開展人工智能研發和應用進行規範,注重勞動者、老年人、殘疾人、婦女、未成年人等羣體的保護。根據條例,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務的,應當充分考慮特殊羣體需求,設置必要的替代方案。(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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