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黃勝    

9月22日,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僞造身份證件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死緩!王立科案一審宣判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僞造身份證件一案,對被告人王立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僞造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王立科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擔任遼寧省北鎮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北寧市公安局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及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夥同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4億餘元。王立科爲謀求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向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9731萬餘元。王立科明知婁河涉黑犯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充當該組織的“保護傘”,長期放任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幫助該組織逃避查禁與打擊,併爲該組織協調銀行貸款,致使其不斷發展壯大,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王立科還利用職權爲其本人及親屬、特定關係人等違法辦理多份虛假身份證件。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王立科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僞造身份證件罪。王立科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收受賄賂後爲多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幫助有關企業協調銀行貸款致使鉅額貸款無法償還,還多次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王立科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情節特別嚴重;長期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僞造多份居民身份證件,均屬情節嚴重,對其所犯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僞造身份證件罪,亦應依法懲處,並與其所犯受賄罪並罰。鑑於王立科主動到案,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積極退繳絕大部分違法所得,具有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根據王立科犯罪的事實、情節和對國家、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主動投案的省級政法委書記”,曾想讓《人民的名義》停播

據悉,王立科是十九大以來第一個落馬的省級政法委書記,也是十九大以來首個主動投案的省級政法委書記。

公開資料顯示,王立科1964年12月出生,今年57歲,長期在遼寧省任職,擔任過遼寧省大連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等,2013年3月,他跨省赴江蘇,後成爲江蘇省公安廳廳長(至2017年卸任)。

2015年11月,王立科履新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5年後主動投案。

2021年9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據最高檢官網2021年10月12日消息,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1年9月22日晚,金盾影視中心主任、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總監製李學政發文,披露王立科曾想讓該劇停播。

李學政表示,自己經有關部門的首肯,把王立科當年強行干預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播出的問題提出來。比如,王立科下令刪除所有支持劇組工作的江蘇政法部門的“鳴謝”單位,並粗暴指責有關部門對劇組拍攝工作的支持行爲,還向有關部門領導強烈反映這部電視劇的“危害性”,要爭取“停播”等等。但他的行爲受到了正義正直領導的不滿和批評。

《人民的名義》講述了當代檢察官維護公平正義、查辦貪腐案件的故事,於2017年3月首播,創下收視熱潮,成爲現象級作品。該劇的主要拍攝地爲江蘇省會南京,而王立科時任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小海鮮”盒內裝30萬美元,王立科送9000多萬攀附孫力軍!

2022年1月15日晚8時,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聯合攝製的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負十四億》,在中央電視臺綜合頻道播出,引起熱烈反響。

據紀錄片介紹,王立科被提拔爲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後,在一次公務中,認識了當時在公安部擔任辦公廳副主任的孫力軍。

王立科:“我認識他的時候應該是2008年的下半年,他到省廳考察,覺得他是公安部領導,很年輕。”在王立科眼中,孫力軍崗位重要、上升空間很大,於是借各種機會拉近關係。

2011年,他在孫力軍到遼寧出差期間,首次送上一張存有100萬元的銀行卡,孫力軍毫不推辭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納了王立科。此後,王立科多次專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孫力軍,送上銀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孫力軍:他每年大概四五次來北京,每次都給我30萬美金,放在一個小的海鮮盒裏面。他每次來就說,我給你送點“小海鮮”,我就知道怎麼回事兒了。

王立科歷年送給孫力軍的“小海鮮”,到案發時累計摺合9000多萬元,而孫力軍也沒有讓他失望。

孫力軍:他去了江蘇當副省長、公安廳長,後來又當了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一路我都提供了幫助。我把他當作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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