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3日訊(記者 鍾文鑫)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近日,宜家貿易(中國)有限公司被罰款43萬餘元,違法行爲類型是“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無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經查,當事人宜家貿易(中國)有限公司負責英特宜家集團(宜家系列產品的設計開發單位)在中國市場的供應鏈業務,包括與實際生產廠家簽訂協議,委託生產宜家產品,或從境外進口宜家產品,產品倉儲及分撥,以及向零售商供應宜家產品。

2020年3月,當事人境外母公司“IKEASupplyAG”代表宜家與泰國、波蘭生產廠家簽訂“通用採購條款”,要求生產廠家按照宜家提供的產品模型或圖紙等信息製造產品。

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當事人作爲進口商通過境外母公司“IKEASupplyAG”向實際生產商下達產品需求信息,由境外生產廠家將BUSUNGE布松納兩鬥抽屜櫃(貨號:00351352)、BUSUNGE布松納衣櫃(貨號:40351350)、TROFAST舒法特架子(貨號:30352114)三款產品發送並存放於中國境內的保稅倉庫。依據境內市場需求,當事人通過宜家採購(上海)有限公司物流系統將三款產品從保稅倉庫分銷至宜家在中國的線上及線下門店,三款產品皆標註爲“IKEA”品牌,產品的建議使用年齡標示爲:“0+”或“在孩子0歲時便可”,明示爲兒童傢俱。

2021年4、5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對上述三款產品進行抽檢。檢測結論均爲:經抽樣檢測,警示標識“適用年齡段”項目不符合GB28007-2011《兒童傢俱通用技術條件》要求,檢驗結果爲不合格。該國家強制標準要求兒童傢俱產品必須明確標示產品適用年齡段,即:“3歲~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在規定時間內,當事人對檢測結果未提出異議。

經統計,當事人作爲進口商從保稅區倉庫報關出庫上述三款產品14440件,貨值金額2893852.36元,已全部售出,無庫存。毛利166319.53元,扣除產品銷項稅及進項稅差額,違法所得計144697.99元。

當事人上述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的規定,構成生產未按標準標註適用年齡段兒童傢俱產品的行爲。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考量違法行爲的情節和危害後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的規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罰款434077.85元;2、沒收違法所得14469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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