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蘇新聞

9月22日

一起以“免費旅遊”之名

詐騙老年人購買所謂治病“神藥”的

消費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

在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南京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陳某濤

被判向598名被害人

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共計3480多萬元

“不說傾家蕩產,

也讓他們痛到不敢再犯。”

法院支持了公益訴訟起訴人常州市人民檢察院的所有訴訟請求,判決南京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陳某濤,向598名被害人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480多萬元。

因欺詐老年人購買所謂的“治病神藥”,主犯陳某濤早在2020年12月18日,就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目前正在監獄服刑,委託律師參加訴訟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從2016年下半年起,陳某濤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南京某公司,在常州、無錫、鎮江等地設立多個所謂“養老基地”,以“免費旅遊”的名義,將衆多老年人哄騙到所謂的“養老基地”。

再通過假義診、篡改體檢報告、誇大病情虛假宣傳等方式,誘騙老年人購買國泰同康等所謂“治病神藥”

經查,陳某濤等人,共詐騙598名被害人共計1161.6127元人民幣

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爲,陳某濤欺詐銷售,不僅觸犯刑法需承擔刑事責任,還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應承擔三倍於銷售金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480多萬元

“退一賠三。刑事部分要把購買價款退還給消費者,應得的三倍賠償也要退還給老年人,對經營者來說,不說傾家蕩產,也是讓他們痛到不敢再犯。”常州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副主任張利國介紹。

據瞭解,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將對參與本案詐騙的其它86名經銷商陸續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他們在參與銷售的範圍內,與陳某濤及其控制的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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