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华龙网

发布会现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余志斌)声称在社保局有关系,可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征地养老保险,但要缴纳2-4万元不等的费用,男子以此为诱饵骗取353名被害人共计1871万余元。今(23)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上述案例。

2012年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吕某某虚构在涪陵区社保局有关系,可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缴纳2-4万元不等的费用后办理征地养老保险等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为使被害人信服,吕某某还伪造征地养老保险登记表,购买电脑、扫描仪等设备,采集被害人指纹等信息,并向部分被害人银行账户中每月存入600元所谓的“养老保险金”。吕某某直接或通过他人介绍,采取前述方式骗取353名被害人共计1871万余元。

最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吕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对查封、扣押在案的财产执行变价后按比例退赔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重庆市三中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勤介绍,该案是一起以办理养老保险为名实施的养老诈骗典型案例。2019年以来,重庆市三中法院辖区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17件25人,涉案金额共27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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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结的案件来看,重庆市三中法院辖区涉养老诈骗案件主要涉及的诈骗手法有以下几类:

1.养老保险骗局。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或谎称与社保机构有关系,通过虚假代办养老、医疗保险,收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2.养生保健骗局。不法分子利用“组织义诊、免费听养生专家讲座、免费送鸡蛋大米、免费旅游……”等虚假宣传吸引老年人,实施以老年人为对象的保健品诈骗,给老年人的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害。

3.养老投资骗局。以“养老服务”为幌子,虚构投资、服务项目,谎称有高额回报,销售所谓的理财产品,或宣传虚假的资产解冻项目,骗取、招揽老年人投资,借此骗取钱财。

为有效预防养老诈骗,避免老年人遭受不法侵害,重庆市三中法院特别提醒老年人:

1.不要贪图小便宜,老年人在遇到“热心人”嘘寒问暖、赠送礼物、聚众宣传时不要轻易相信,保持警惕心理,不要在不熟悉、不正规的机构场所、网站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银行信息等;

2.要警惕各种讲座,不参加所谓的免费讲座,免费旅游、免费参观等活动,不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

3.不要轻易转账付款,凡是涉及花钱转账的,自己拿不定主意时,一定要找家属亲友征求意见,商量对策,遇到问题多与子女沟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4.要端正保健理念,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养生知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防止陷入“药托”的骗局,提高防诈“免疫力”,守好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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