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森製藥9月23日晚間公告,公司於2022年9月23日接到通知,獲悉董事長劉正清收到湖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短線交易,湖南證監局擬決定對劉正清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涉嫌短線交易

湖南證監局對劉正清涉嫌短線交易漢森製藥案審理完畢,認爲劉正清的行爲涉嫌違反2019年《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短線交易,擬決定對劉正清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湖南證監局稱,劉正清對擬實施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經查,2014年1月3日,劉正清授意胡某某在申萬宏源證券下屬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2015年2月5日至2020年7月28日,“胡某某”證券賬戶銀證轉賬轉入資金來源於劉正清自有資金和借用資金,銀證轉賬轉出資金轉給劉正清銀行賬戶和償還借款,所有盈虧由劉正清承擔,“胡某某”證券賬戶第三方存管銀行賬戶也由劉正清保管。2015年2月27日至2020年7月 28日,“胡某某”證券賬戶交易漢森製藥由劉正清和劉某某兩人共同操作。劉正清委託劉某某幫忙盯一下該證券賬戶,下單設備主要爲劉正清的手機、辦公電腦和劉某某的手機。

2015年2月27日至2020年7月 28日期間,該賬戶共有28個交易日交易漢森製藥股票,累計買入約67.28萬股,成交金額約爲1137.99萬元,累計賣出186.22 萬股,成交金額3195.73萬元。

調查期間,劉正清有積極配合調查、主動說明違法事實的行爲,並向漢森製藥返還短線交易收益約135萬元。

根據漢森製藥公告,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劉正清任漢森製藥副董事長、總經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公司稱,本次《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被處罰主體並非上市公司,不會對上市公司日常經營造成影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曾被證監會立案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提到的2019年《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根據公司公告,劉正清2022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劉正清因涉嫌短線交易“漢森製藥”股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劉正清立案。

公司半年報顯示,2022年上半年,公司共實現營業收入約爲4.63億元,同比增長4.42%;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爲7888.16億元,同比增長11.67%。

公司所屬行業爲醫藥製造業,是集研發、生產、銷售爲一體的中成藥生產企業,主營業務爲傳統中成藥製劑、化學藥、醫用製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正在逐步涉足大健康產業、醫療保健等領域。中成藥主要包括四磨湯口服液、銀杏葉膠囊等。化學藥主要包括複方氨酚烷胺片、卡託普利片等。

截至9月23日收盤,漢森製藥股價收報5.3元/股,收盤跌幅爲2.93%。年內累計跌幅爲16.54%。

編輯:鄭雅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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