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的材料交到法院後,法院通知已立案,但之後過了一段時間,不見執行法官再聯繫申請人,主動聯繫法官後,法官也只是說再等等,或1月或3月,遲遲等不到結果,那麼法院強制執行究竟要多久纔會有結果?下面律師告訴你法院強制執行案件會遇到什麼情況,期限要多久。

一個案件交到法院,需要經過立案審覈,案件分配,查詢、處置財產、採取措施等流程(詳見筆者另一篇文章中《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強制執行是怎麼執行的?律師告訴你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的程序、流程》)。

一般而言,立案審覈7天時間,案件分配到具體的法官手中7天時間,執行法官第一輪查詢財產15天到30天時間,如果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有存款等能夠直接執行的財產,那就直接凍結釦劃,2個月內就搞定了。

如果第一輪查詢財產15天到30天時間發現沒有財產,會繼續第二輪財產查詢15天到30天時間,中間會間隔1到2個月,並且法院可能會打電話給申請人提供財產線索,如果有財產線索,那麼覈實財產線索,如果沒有財產線索,會告知申請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也就是說,沒有財產的情況3-6個月就會終本結案。

如果查詢發現有土地、房屋等需要進行處置變現的財產,那麼需要經過處置變現流程,時間需要比較長,第一次拍賣30天,沒成,繼續第二次拍賣15天,沒成,又要變賣60天,這種有財產處置的情況下少則3、5個月,多則8、9個月。

綜合以上情況,雖然說法律規定強制執行期限一般爲6個月,但總的來說,有財產可供直接變現的,執行期間會很短,完全沒有財產的,執行期間也會很短,有需要變現的財產進行處置的,執行期間會比較長。

從執行效果上來講,有財產可供直接變現的>有需要變現的財產進行處置的>完全沒有財產的,對申請人而言,肯定希望能拿回屬於自己的應得款項,焦急的心態可以體會,但進入強制執行階段,該協助的要協助,該等待的還是要等待。

本文作者爲許世榮律師,現供職於德恆律師事務所,曾在珠三角某法院執行局任職多年,處理過1000餘宗法院強制執行案件,擁有豐富的案件經驗,尤爲擅長強制執行類、知識產權類、刑事類案件。本文如需轉載,請標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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