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北青網

9月21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公開審理一宗涉養老詐騙案件

該案件由院長嚴家亮擔任審判長

部分政法幹部及社區羣衆參加了旁聽

庭審現場 法院供圖 被告人凌某進在保亭縣金江農場經營一家電腦店,主要從事監控安裝和電腦安裝等業務。因個人財務出現問題,他對外謊稱有監控安裝、投資買房等項目可獲高額回報,並通過提供虛假轉賬憑證和從網上購得的虛假合同、房產證等交給被害人騙取被害人信任,先後騙取李某清(現年83週歲)、梁某芳(現年80週歲)、張某萍(現年64週歲)、許某生(現年64週歲)等7名被害人錢款共計231.4349萬元,所騙取錢款全部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和揮霍。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凌某進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共計231.434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爲觸犯了刑法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凌某進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由於該案案情複雜,保亭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法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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