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陳俊傑    

9月23日晚,漢森製藥(SZ002412,股價5.3元,市值26.67億元)發佈公告,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董事長、總裁劉正清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7月5日,劉正清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短線交易漢森製藥股票,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去年10月,漢森製藥實控人劉令安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立案。

主動說明違法事實

公告介紹,劉正清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漢森製藥副董事長、總經理;2020年5月至今,任漢森製藥董事長、總經理。調查情況顯示,2014年1月3日,劉正清授意胡某某在申萬宏源證券下屬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82*******860,下掛上海股東賬戶A4******72和深證股東賬戶01******59。

2015年2月5日至2020年7月28日,胡某某證券賬戶銀證轉賬轉入資金來源於劉正清自有資金和借用資金,銀證轉賬轉出資金轉給劉正清銀行賬戶和償還借款,所有盈虧由劉正清承擔,胡某某證券賬戶第三方存管銀行賬戶也由劉正清保管。2015年2月27日至2020年7月28日,胡某某證券賬戶交易漢森製藥由劉正清和劉某某兩人共同操作。劉正清委託劉某某幫忙盯一下該證券賬戶,下單設備主要爲劉正清的手機、辦公電腦和劉某某的手機。

結合賬戶開立、資金往來、交易設備和詢問筆錄情況,證監會湖南監管局認爲,劉正清是‘胡某某’證券賬戶的實控人。

2015年2月27日至2020年7月28日期間,該賬戶共有28個交易日交易漢森製藥股票,累計買入67.28萬股,成交金額1137.99萬元,累計賣出186.22萬股,成交金額3195.73萬元。

調查期間,劉正清積極配合調查、主動說明違法事實的行爲,並向漢森製藥返還短線交易收益135萬元。因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擬決定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漢森製藥表示,本次《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被處罰主體並非上市公司,不會對上市公司日常經營造成影響。截至目前,生產經營一切正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去年實控人被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去年,漢森製藥的實控人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立案。

海南漢森控股(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海南漢森)爲漢森製藥的控股股東,持有上市公司42.13%的股份,劉令安爲上市公司的實控人。

據漢森製藥2021年10月27日公告,海南漢森執行事務合夥人、上市公司實控人劉令安於2021年10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劉令安立案。

此外,2021年8月13日,漢森製藥還曾公告,收到了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漢森製藥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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