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津日报

“红海”本是蓝色

“红海”和“蓝海”是阐释商业理论的比喻。如果把律师行业的业务也和商事领域作个类比,那绝大多数的律师还在那片“红海”当中厮杀。受教育背景、视野、所在地域的局限,绝大多数的律师还是在传统法律服务领域里工作。比如最常见的刑事辩护业务、人人可能都会遇到的婚姻家庭问题、最简单的咨询和代书。这些业务的需求多,而又是律师入门就要学习的基本功。相比较而言,这样的业务面对的群体是基层群众,可能收不上来更多的服务费。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很多律师在红海里厮杀。律师行业也已经讨论很多年了,有没有一片用不着如此竞争的“蓝海”呢?答案是不仅有,而且早就找到了。如果能熟悉国外的法律并且有一口流利的外语,那就可以成为涉外律师,市场一下子就扩大了好多倍。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言,的确能为律师打开通往世界的窗户。但到目前为止,能熟练地运用外语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仍然为数不多。绝大多数律师,有过苦学苦练外语的理想,但在生活和工作的奔忙当中,还是挤不出时间来学习,于是原来干什么,现在还是在干什么,周而复始。

律师必须是一种复合型的人才,承办好一个法律事务需要懂的知识太多了,熟读法律以外,如果能熟知科技、经济和金融,并且把这些知识融会贯通,那简直是如虎添翼,其实这都还不够,还要懂得世间百态和处世法则。没有开垦的土地毕竟还是有,没有厮杀的蓝海也是大片和宽阔的。吊诡的地方在于,蓝海找到了,就在那里,而且基本没有人在那里面游,但是别人不去,自己也不去。不算少数的律师空有想法,难有行动。因为没有学会驾驭蓝海的本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极少数人在那里冲浪。这就有些遗憾了,并不是有一本武林秘籍或者一个世外桃源遍寻不到,很容易找到,而且果实就挂在树枝上,只是可惜枝头高了一些,又不愿意努力地跳起来。

而话又说回来了,在传统的法律服务行业领域里,比如刑事辩护,就没有机会了吗,就没有蓝海了吗?也不能这么说。就算是最常见的法律事务,在看似机械重复的劳动当中,找寻它内在的规律,不断地精进,也一样能够做得与众不同。更何况这些传统业务也并不简单,其实哪一个看似简单的法律服务领域里,都有艰深的课题和巨大的机会。人生哪里都是机会,而做好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很容易的,做好了,红海里也能有属于自己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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