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打算出讓所持保險公司的全部股權,但北京韓建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韓建集團)卻與意向受讓方因爭議而鬧上了法庭。

9月26日,澎湃新聞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的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於9月1日作出的民事裁定書顯示,韓建集團請求法院撤銷北京仲裁委員會(下稱北仲)作出的(2022)京仲裁字第1567號裁決書。不過,法院駁回了韓建集團的申請。

這份裁定書的內容多涉及韓建集團與廈門港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港誼集團)、廈門君創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君創投資)之間有關北京人壽的股權收購意向協議、借款合同、股份質押合同等。

2021年1月12日,韓建集團與港誼集團、君創投資分別簽署《北京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意向協議》(下稱《收購意向協議》)、《廈門君創投資有限公司與北京韓建集團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前者的目的是轉讓韓建集團所擁有的北京人壽股份,後者的目的則是韓建集團向君創投資借款。

在2021年三季度,北京人壽曾發佈公告稱,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在初始出資份額基礎上,等比例增加註冊資本金28.6億元(增資完成後北京人壽註冊資本金將增加至57.2億元)。

然而,按照韓建集團所述,港誼集團認爲,北京人壽的增資會使其合同目的(收購北京人壽股權)不能實現,君創投資則以韓建集團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爲由要求提前歸還借款。

“本次仲裁中,君創投資提出行使不安抗辯權的理由是韓建集團涉及多項訴訟。而真正被強制執行的只有一千餘萬。對於一個具有上百億資產的韓建集團來說,一千餘萬被執行,不能證明其財務狀況已經惡化。梳理君創投資提供的證據,相關訴訟均在君創投資與韓建集團簽訂《借款合同》之前。即君創投資對韓建集團存在大量涉訴是明知的。況且,韓建集團已經給君創投資提供了足額質押擔保。”韓建集團在法庭上如此表示。

由於存在爭議,港誼集團、君創投資以韓建集團爲被申請人向北仲提起仲裁申請。

判決書顯示,經查,韓建集團在仲裁中答辯認爲其與港誼集團、君創投資之間分別成立股份轉讓關係和借款關係,二者之間相互獨立,因此君創投資無權依據韓建集團與港誼集團之間的仲裁協議申請合併仲裁,即使君創投資認爲其有權要求韓建集團提前歸還借款,其也應另案申請仲裁。

但關於港誼集團、君創投資是否有權基於涉案合同合併申請仲裁的問題,仲裁庭認爲《收購意向協議》、《借款合同》、《廈門君創投資有限公司與北京韓建集團有限公司之股份質押合同》(下稱《股份質押合同》)存在主從合同關係,《借款合同》、《股份質押合同》均系依據《收購意向協議》而訂立,服從於《收購意向協議》標的股份轉讓的合同目的。故認爲港誼集團、君創投資有權基於涉案合同提出合併申請仲裁。

港誼集團、君創投資也在法庭上表示,根據《收購意向協議》第2.1條約定的交易安排,《借款合同》《股份質押合同》系港誼集團爲促成《收購意向協議》項下股份轉讓的目的協調君創投資與韓建集團簽訂合同並提供借款;《收購意向協議》第2.5條也約定,韓建集團支付的股份轉讓價款應專項用於償還《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並就此約定了資金監管等一系列安排。《借款合同》《股份質押合同》系依據《收購意向協議》而訂立,案涉三份合同之間顯然存在主從關係及關聯性。

北京四中院認爲,首先,涉案三份合同的爭議管轄條款均約定由北仲仲裁,且仲裁協議內容一致;其次,仲裁庭對三份合同關聯性所作判斷實際涉及仲裁庭的爭議案件整體事實的認定結論,應屬於仲裁案件實體審查範疇;最後,根據《仲裁規則》,北仲有權根據案情決定是否同意就多份合同合併審理。綜上,法院對韓建集團所稱北仲合併審理違反法定程序的意見不予支持。

針對韓建集團提出的“仲裁員涉嫌枉法裁判”、“仲裁裁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港誼集團、君創投資是否隱瞞重要證據”等問題,北京四中院也給予瞭解釋,且均不支持韓建集團的意見。

此外,北京四中院還表示,韓建集團對“合同目的、增資問題、君創投資行使不安抗辯權”均有異議,以上意見涉及仲裁案件實體審理範疇,非該院審查範圍,北京四中院對此均不作審查。綜上,韓建集團的撤裁申請,依據不足,北京四中院均不予支持,故駁回韓建集團的申請。

就持股情況來看,韓建集團與北京順鑫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供銷社投資管理中心爲北京人壽並列第一大股東,分別持有4億股,持股比例均爲13.9860%。自今年一季度開始,韓建集團持有的北京人壽4億股爲凍結狀態。此外,韓建集團持有的3.6億股北京人壽股權爲質押狀態。

而在此之前,韓建集團也因與港誼公司、君創投資之間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一案,被法院裁定查封、凍結韓建集團名下財產,限額約6.658億元,包括韓建集團持有的全部北京人壽股權、河山管業股票41863031股等。

韓建集團對此提出異議,請求法院解除對其資產的查封、凍結。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3月駁回了韓建集團的異議請求。韓建集團申請複議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今年6月又駁回了其複議申請。

此次案件中的標的公司——北京人壽官網顯示,該公司是經銀保監會批准,由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社會企業共同發起組建的全國性人壽保險公司,於2018年2月14日正式開業,註冊資本28.6億元。北京人壽的股東單位爲九家知名企業,爲北京市各個領域優秀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民營企業,股東資源豐富,實力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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