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海淀區9家餐飲門店被查處,其中3家暫停外賣業務

中新網9月26日電 據北京消協微信公衆號26日消息,近日,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海淀區9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中宏衛泰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無)

存在後廚環境不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北京紅色火山餐飲服務中心(招牌名稱:香約串吧)

存在加工製作食品未生熟分開、食品工具用具未專用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

3、北京市海淀區北太平莊城川居飯莊(招牌名稱:城川居飯莊)

存在加工製作食品未生熟分開、食品工具用具未專用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

4、北京張華小喫店(招牌名稱:成都美食)

存在未按規定定期維護餐飲服務設備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北京茉莉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蒙喫蒙喝茉莉園)

存在未確保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整潔、未按規定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食品經營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6、北京海融達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無)

存在開封的食品添加劑未按要求貯存、冰箱溫度不符合儲存要求的問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範》的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北京鑫實源創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招牌名稱:紅星餄餎面)

存在未按照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燒將燒鳥(北京)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燒將)

存在操作間內進口冷鏈冰箱環境髒亂差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9、北京知春路金鳳成祥西餅店(招牌名稱:金鳳成祥)

存在操作間檯面髒亂差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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