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吳敏 北京報道

9月26日,《華夏時報》記者從中國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官網獲悉,富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德財險”)於9月22日被深圳監管局連開三張罰單。

罰單內容顯示,富德財險因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和費率的行爲,被深圳銀保監局處以罰款50萬元;對上述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副總經理朱君平被撤銷任職資格;另一相關責任人員吳南浩,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三張罰單的背後,則與富德財險2018年至2020年開展的保證保險業務有關。

事出保證保險 副總經理遭撤職

《華夏時報》記者從業內獲悉,今年7月,深圳銀保監局曾開出一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內容顯示,富德財險在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開展銀河國際融資性保證險業務時存在未嚴格執行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和費率情況,涉及保費金額1573.73萬元。

具體來看,一是個人貸款保證保險(B款)有11單實際費率低於批准費率下限(4.0992%),涉及保費金額79.01萬元,如某則保單的保險期間爲2019年4月5日至2020年4月4日,保費金額120024元,保險金額672萬元,實際費率1.79%。

二是部分小微企業借款保證保險的特別約定與備案條款規定不一致,涉及保費金額1494.72萬元。如某則保單保險期間爲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0日,保費金額10747.95元,保險金額53.74萬元。該保單特別條款約定寫到“……由於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資質及身份系保險人評估覈驗,受益人爲善意第三方,故保險人不得以保險標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符合保險條款或承保條件爲由,拒絕賠付;亦不得以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或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未履行理賠申請、催收義務或未提供相關理賠資料和理賠資料不全爲理由拒賠。”上述內容與備案條款規定不一致。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時任富德財險副總經理朱君平,是對上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深圳銀保監局擬對富德財險罰款50萬元,並撤銷朱君平的任職資格。

據瞭解,朱君平出生於1981年9月,2004年7月畢業於廣東商學院統計學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獲經濟學學士學位,中國精算師。2016年1月起任職富德財險總精算師,2018年5月擔任富德財險副總經理。富德財險披露的2022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朱君平已不在該公司高管名單中。

對於富德財險出現上述違規問題的原因,以及對公司的影響,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從外因來看,主要是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導致保險公司不按報備條款銷售產品來爭搶業務;如果從內因來看就是保險公司內控機制不健全,合規管理存在漏洞。保險公司受到行政處罰會有損公司的聲譽,導致一些潛在的客戶會放棄與公司的交易,而且有些大客戶在開展保險招標時明確要求參加投保的保險公司沒有受到重大行政處罰。”

的確,富德財險曾一度將保證險作爲轉型的重點。2015年至2018年,保證保險位居富德財險第二大險種的位置,不過2019年下滑至第四大險種,2021年該公司前五大險種中已不見保證保險的身影。

究其原因在於保證保險的鉅額承保虧損。2019年,富德財險保證保險業務保費收入0.56億元,但承保虧損高達6.39億元,直接拖累當年公司整體淨利潤虧損6.68億元。2020年,其保險保險業務保費收入0.31億元,承保虧損2.96億元,導致當年淨利潤整體虧損2.5億元。

在2021年二季度的償付能力報告中,富德財險表示,由於車險市場綜合改革,非車險市場競爭加劇,公司保費收入壓力較大,信保業務賠付、應收保費收回不及時等項目導致公司經營現金流大額流出,公司日後可能面臨較大現金流壓力。富德財險也在今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提到,公司現階段可能面臨的風險中,保險風險方面,主要是存量信保業務和延保業務的保險責任。

李文中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保證險承保的風險主要是債務人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債務的風險,即債務人的信用風險。這些信用風險中有客觀信用風險,也有主觀信用風險,如債務人故意違約的風險,其中最難控制與管理的是債務的主觀信用風險。而且,信用風險一般具有很強的傳染性,在外部經濟、金融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容易發生‘多米諾骨牌效應’,形成系統性風險。因此,保險公司大量承保保證保險業務,特別是融資性保證保險業務,賠案有可能在短期內集中爆發,從而嚴重威脅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與持續經營。”

董事長、總經理同時空缺

資料顯示,富德財險於2012年5月7日開業,總部設在深圳,註冊資本金35億元,由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分別持股81%、19%。現在深圳、四川、北京、廣東、河南、江蘇、遼寧、河北、湖北、天津等地設有分支機構。

展業十年以來,富德財險尚未實現穩定盈利。僅在2015年和2017年盈利過2.42億元和228.45萬元。2018年至2021年,富德財險分別虧損1.15億元、6.68億元、2.5億元、0.24億元,四年間累計虧損10.57億元。不過,今年上半年富德財險實現0.37億元盈利。

和其他中小財險公司相似的是,富德財險保費收入也主要依賴車險業務。2021年該公司保費收入居前五的險種分別是車險、責任保險、意外傷害險、其他險和企業財險,今年上半年,該公司實現的3.73 億元保費收入中,車險保費收入 4.54億元,佔比近7成。但其車險業務除了2020年實現了0.22億元的承保盈利,其餘時間均處於承保虧損狀態。

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雲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曾表示:“經歷了多年的車險改革,特別是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實施以來,整體車險經營都處於虧損狀態,直接原因在於收入減少,支出增加。即車均保費下降,而車均保額上升,導致賠付率上升,綜合成本率大於1而虧損。”富德財險今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上半年該公司綜合費用率41.51%%,綜合賠付率67.6%,綜合成本率109.11%。

不過,楊澤雲也指出,在實際中,各家公司也有所不同,大公司由於市場聲譽和品牌效應以及有效管理,營銷費用和管理費用較低;且有着系統的風險管控措施,業務質量較好,賠付率也較低,而略有盈利;但中小財險公司車險則大多虧損。

李文中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保險公司開展非車險業務的難點在於非車險業務風險點、風險特徵和市場狀態都與車險業務存在很大不同,導致產品定價、銷售和風險控制都不一樣。因此,這就需要培養和儲備更多的適合各種不同業務發展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

引人關注的是,今年6月21日,富德財險曾連發3則重大事項臨時信息披露報告,該公司董事長龔志潔、總經理羅桂友同時被免職,該公司董事會董事僅剩3人。

兩位核心高管同時被免職,這在業內並不多見。富德財險也並未透露免職的原因以及後續人事任命安排。但在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富德財險表示:“隨着公司對原董事長、總經理、總精算師免職情況進行了信息披露後,二季度末,形成了一波針對公司的負面輿情。輿情持續爆發兩日後開始呈現回落趨勢,一週後基本平息,未造成較大社會關注。”

李文中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保險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在短時間內被雙雙免職一般來說都是因爲公司經營中出現了比較大的困難,招致股東不滿意,希望通過換人來更換髮展思路幫助公司擺脫困境。”

富德財險在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公司於2022年6月召開股東大會,明確了公司臨時負責人,目前,富德財險臨時負責人爲李春彥,其出生於1964年10月,曾任中國平安部門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北京代表處主任,平安銀行董事、行長助理、董事會祕書;富德生命人壽董事會祕書、執行董事,富德財險董事長,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現任富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長,國民信託董事、副董事長,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長等職務。

在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富德財險表示,公司已形成了一系列關於公司各條線管理及風險排查的決議,後續將對公司存在的問題及潛在風險進行深入分析並積極尋找解決方案。9月26日,《華夏時報》記者曾多次撥打該公司官網電話欲採訪,但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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