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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9月27日讯(通讯员 易宇 刘张泉) 近日,在茶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调解下,被执行人陈某卫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向两名申请执行人还款5万余元。

还款现场。

据悉,2013年陈某卫分别向申请执行人陈某义、陈某平借款3万元、2万元用于工程资金周转。后因其投资失败,离开茶陵,两笔借款到期后,陈某义、陈某平向法院提起诉讼,两案分别于2015年、2016年判决陈某应向两人偿还借款。但因种种原因,陈某卫迟迟未偿还借款,遂陈某义、陈某平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至2021年期间法院根据法院系统的查控手段,每半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控,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1年被执行人陈某卫回到茶陵,陈某义、陈某平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一面对被执行人陈某卫名下财产进行传统查控,将其纳入失信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一面调查其在茶陵的工作及工资情况。利用多种执行措施,督促陈某卫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工作人员不懈努力下,2022年3月陈某卫主动联系法院执行部门,与陈某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向其偿还借款本金及迟延履行金共计2万余元。2022年9月陈某卫与陈某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向其偿还借款本金及迟延履行金共计3万余元。至此,这起陈年旧案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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