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網

中國網9月27日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分別對雲南省人大財經委原主任委員王長勇,雲南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趙孟雲,雲南省康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呂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雲南省人大財經委原主任委員王長勇被開除黨籍

經查,王長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喪失基本的政治鑑別力;對個人重大事項隱瞞不報,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破壞國有企業議事制度;政績觀扭曲,不正確履職,造成項目投資失敗;利用職務影響力爲親屬謀利;急功近利,棄職失守,簽訂收購合同時被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的損失;盲目自信,急躁冒進,違規決策,造成企業停業、停產;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成爲昆鋼公司授權鋼材經銷商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

王長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長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雲南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趙孟雲被開除黨籍

經查,趙孟雲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紀法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活動安排;違規選拔任用幹部;縱容、默許子女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爲子女及親屬投資、銷售提供幫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煤礦收購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視國有資產爲己物,違規挪用公款;視公有權力爲私器,盲目追求政績,違規決策煤礦收購,違規決策項目投資,造成國有資產鉅額損失。

趙孟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孟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雲南省康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呂韜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呂韜宗旨意識淡漠,轉移、隱匿並銷燬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違反規定讓管理服務對象支付費用;搞錢色交易;政績觀扭曲,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原雲南城投集團投資併購的項目存在重大損失風險,不按程序履行投資決策;貪慾難抑,“在企喫企”,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毫無敬畏,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股權收購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對國有資產監管棄職棄責,嚴重失職,導致國有資產鉅額損失。

呂韜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呂韜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編輯:趙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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