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人民銀行研究局今日發表文章顯示,2022年6月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達19.55萬億元,同比增長40.4%;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2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二位,中國綠色金融市場對全球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不斷提高。

同時,人民銀行還不斷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綠色低碳領域。創設了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用於支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等重點減碳領域,以及煤炭安全高效綠色智能開採、煤炭清潔高效加工、煤電清潔高效利用等領域。

數據顯示,2022年6月末,人民銀行通過兩項工具分別向金融機構發放低成本資金1827億元和357億元,支持金融機構發放相關貸款3045億元和439億元,帶動減排二氧化碳當量逾6000萬噸。

人民銀行研究局指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推動綠色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完善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良性互動和有機結合,更好地支持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發展和低碳轉型。

以下爲全文:

黨的十九大以來,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支持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2016年以來,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和完善綠色金融發展頂層設計,牽頭出臺《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初步確立了綠色金融發展“五大支柱”,即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環境信息披露、激勵約束機制、產品與市場體系和國際合作,發揮綠色金融資源配置、風險防範和價格發現“三大功能”。在此過程中,始終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積極開展環境風險防範和壓力測試工作,支持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和平穩有序轉型。

一是持續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爲綠色金融規範發展提供準確依據。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是規範綠色金融業務、確保綠色金融商業可持續的重要保障。2018年,人民銀行成立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綠色金融標準工作組,按照“國內統一、國際接軌、清晰可執行”原則,穩步推進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發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環境權益融資工具》《碳金融產品》4項標準,另有15項標準進入立項或徵求意見環節,涉及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評價、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覈算等重點領域。同時,深入開展轉型金融標準研究,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標準依據。

二是穩步推進環境信息披露,爲綠色金融發展營造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環境信息披露是有效降低綠色金融供需雙方環境信息不對稱、降低“洗綠”等風險的重要機制。人民銀行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和發債主體重視自身環境信息披露,不斷提高環境信息披露覆蓋面和披露質量。牽頭建立綠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統,注重運用金融科技手段開展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覈算工作,有效降低環境信息披露和管理成本。指導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部分金融機構分層次、分步驟開展環境信息披露,試驗區內200多家金融機構完成環境信息披露報告試編制。

三是不斷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綠色低碳領域。制定和實施激勵約束政策,調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綠色低碳投資。人民銀行將符合條件的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納入貨幣政策操作合格抵質押品,盤活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資產。在全國範圍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季開展綠色金融評價,提升金融機構拓展綠色業務的動力。創設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用於支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等重點減碳領域,以及煤炭安全高效綠色智能開採、煤炭清潔高效加工、煤電清潔高效利用等領域。2022年6月末,人民銀行通過兩項工具分別向金融機構發放低成本資金1827億元和357億元,支持金融機構發放相關貸款3045億元和439億元,帶動減排二氧化碳當量逾6000萬噸。

四是鼓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培育和壯大綠色金融市場。多元化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是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需求、豐富和優化綠色金融市場供給結構的重要基礎。人民銀行鼓勵金融機構提升綠色貸款業務規模,創新各類綠色債券產品,穩步推出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多樣化產品。同時,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完善綠色金融產品發行管理制度,規範交易流程,提升市場透明度,更好滿足綠色低碳發展的融資需求。2022年6月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達19.55萬億元,同比增長40.4%;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2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二位,中國綠色金融市場對全球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不斷提高。

五是高度重視環境風險監測與管理,有序推進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防控。深入研究氣候和環境因素與金融風險的內在聯繫與潛在傳導路徑,引導金融機構識別、評估和管理好自身環境和氣候相關風險。人民銀行組織23家全國性銀行機構分行業開展氣候風險敏感性壓力測試,在試點省份開展高碳行業壓力測試,爲有序防範氣候相關金融風險探索有益路徑。

六是高質量推進綠色金融區域試點,探索中國特色綠色金融發展之路。支持部分有條件、有意願的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爲全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和低碳轉型、高質量發展提供經驗借鑑。2017年以來,國務院相繼批准七省(區)十地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經過多年努力,這些地區在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有效支持了地方綠色產業發展和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其中,湖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數字化賦能、碳賬戶建設、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已向多地推廣。2022年6月末,試驗區綠色貸款餘額1.1萬億元,在全部貸款中的佔比高於全國平均水平2.2個百分點。

七是不斷深化綠色金融國際交流與合作,爲綠色金融發展營造良好的國際環境。中國是二十國集團中最早提出綠色金融議題的國家,也是積極的倡導者和堅定的支持者。人民銀行深入參與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峯會(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央行和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可持續金融國際平臺(IPSF)、《“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GIP)等國際合作平臺,凝聚綠色金融國際共識,主動引領綠色金融國際議題。2022年6月,人民銀行與歐盟有關部門聯合發佈《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爲中歐綠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便利綠色跨境投融資奠定基礎。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推動綠色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完善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良性互動和有機結合,更好地支持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發展和低碳轉型。

一是夯實綠色金融發展基礎。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逐步強化金融機構碳覈算和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優化綠色金融評價方法,拓展評價結果運用場景。引導金融機構用好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更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二是提升市場主體應對氣候風險能力,繼續完善氣候風險敏感性壓力測試方法,拓展測試覆蓋行業範圍,探索開展氣候風險宏觀情景壓力測試。

三是積極發展轉型金融,研究推出轉型金融標準,豐富轉型金融產品供給,確保公正轉型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四是深入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總結推廣試驗區有益經驗,適時啓動試驗區升級擴容。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重大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中的積極作用。

五是繼續深化國際合作,深度參與綠色金融國際標準制定,在國際氣候治理中提出更多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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