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9月28日電 記者28日從中共湖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獲悉,日前,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湖北經濟學院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梅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梅華理想信念喪失,執紀違紀、執法違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權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利用分管採購和招投標工作的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承接工程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梅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梅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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