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因對涉疫駕駛員審覈不嚴 昆明市對滴滴出行罰款3萬元

中新網昆明9月28日電 (陳靜)2022年第五場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28日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因滴滴出行平臺審覈不嚴,一名涉疫網約車駕駛員未按要求落實定期核酸檢測,昆明市對滴滴出行昆明分公司啓動行政處罰程序,處以3萬元罰款、暫停受理滴滴昆明分公司各項業務直至其所有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將本次涉疫問題處置和有關情況在全行業通報。

9月25日以來,昆明確診、無症狀感染者及初篩陽性累計達42例,均爲雲南朗明印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等關聯人員。其中,首發病例爲網約車司機,系朗明印務公司職工家屬。經查,自9月18日—24日,該駕駛員在平臺共接單84單、拉載乘客120人。

昆明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星雲稱,按照昆明市最新要求,從9月18日起,要求每兩天上傳一次核酸檢測報告,駕駛員憑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上崗。涉疫駕駛員分別於9月19(18日檢測)、23日兩次向平臺上傳核酸檢測情況,但9月23日上傳的核酸檢測是9月18日的檢測結果,存在沒有按要求落實定期核酸檢測的問題,滴滴出行平臺也存在審覈不嚴的問題。

接到該駕駛員涉疫情況後,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第一時間配合公安流調人員採取措施應對。截至目前,與該網約車及駕駛員相關的乘客、行業從業人員已經全部落實管控,且尚未發現有異常的情況。針對本次涉疫駕駛員和其所在的滴滴出行平臺造成的影響,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王星雲稱,對網約車該駕駛員,依據《昆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註銷其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證,五年內不得從事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

對滴滴出行昆明分公司,一是組織約談,責令滴滴出行昆明分公司立即排查疫情防控漏洞,完善系統功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全面細緻落實好昆明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二是啓動行政處罰程序,將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處以3萬元罰款。三是暫停受理滴滴昆明分公司各項業務,直至其所有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四是將本次涉疫問題處置和有關情況在全行業通報;同時將情況通報給滴滴出行公司總部,督促昆明分公司落實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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