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和醫院同藥同價!零售藥店開賣集採藥,“一場刺激的衝浪”

作爲藥品銷售終端之一,零售藥店也開始“零差價”售賣集採藥。

9月21日,江蘇省醫保局發佈《關於首批申報參與帶量採購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資質確認結果的公示》。公示名單顯示,獲批參與帶量採購和陽光采購工作的零售藥店總數達2519家,其中單體藥店1646家,連鎖藥店328家。

根據江蘇省醫保局7月21日《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參與帶量採購和陽光采購方案(徵求意見稿)》要求,符合條件的定點藥店均可自願申請。此外,省平臺掛網的集採中選藥品,定點藥店按掛網價格採購並按“零差率”銷售。也就是說,政策執行以後,零售藥店將自願參加集採,且集採藥品將實現醫院、零售藥店同藥同價。

時代財經致電江蘇省多家零售藥店詢問具體實行情況,相關工作人員均表示,目前零售藥店進集採處於申報結果公示階段,尚在操作層面,未有執行動作下達至門店,總公司也暫無相關通知,藥品價格亦尚未更改。

“零售藥店加入集採是必然發生的事情。”中國醫藥物資協會DTP委員會祕書長、北京鑰雲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小平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提到,當患者能夠在醫院購買價格便宜的集採藥品時,亦希望能在就近藥店隨時且同價買到常用藥品,爲滿足患者需求,零售藥店需要改變原有的採購策略,響應集採的政策變動。

零售藥店湧入集採

這並非江蘇省醫保局第一次推進零售藥店進集採。

2020年4月13日,江蘇省醫保局《關於落實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就已明確,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可自願參加集採,並在落實各項政策要求後,採購使用相關中選藥品。

在過往幾年中,廣東、上海、山東、浙江、河南等地也在依序推進“零售藥店進集採”。

2019年5月15日,山東省率先發布相關通知,決定自同年7月1日起,將連鎖藥店納入集採體系,在藥品採購中,連鎖藥店採購總量原則上不低於使用量60%。

此後3年間,多地陸續跟進。其中,浙江省藥械採購中心爲英特怡年、華東大藥房、九洲大藥房等6家連鎖藥店集團開通了採購平臺採購權限;上海市自2019年7月起,零售藥店將進行藥品統一採購;廣東省藥品零售行業集採聯盟也在2021年1月舉行了零售藥店首輪集採啓動儀式;也是在2021年12月,河南省將9000多家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集採範圍。

各地零售藥店紛紛湧入集採,規則不盡相同,其中在價格上有明顯體現。

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醫聯體醫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員仲崇明以河南、江蘇兩地零售藥店進集採的規則爲例,分析在集採過程中的價格自由裁量權。在江蘇省醫保局的規定中,零售藥店需與醫院同藥同價,而河南省的政策與此不同,其允許零售藥店在中選價基礎上加價15%銷售集採藥品。

在仲崇明看來,河南省的政策予以藥店更多的自由裁量空間。

“與醫院所獲得的財政補貼相比,目前零售藥店與醫保集採藥品價格合作尚未設置補償機制,僅處於早期試點階段。在沒有透徹、完善的補償機制出臺之前,設置一條15%或以下的零售藥店加成紅線,不失爲權宜之計。‘紅線’意味着,參與集採的藥店既有統籌計劃,亦能在集採範圍內自由選擇藥品,輔以適當加成,維持利潤。”仲崇明告訴時代財經。

張小平對此則有不同看法。他對時代財經指出,在集採藥品的價格上仍要考慮患者的需求,零差價更符合實際情況,未來零差價可能是各零售藥店的第一選擇。“打個比方說,當醫院與零售藥店售賣同種藥品,醫院的集採藥品價格低於零售藥店,顯而易見,患者會選擇價格更便宜的醫療機構。”

時代財經致電多家位於山東、河南等地的零售藥店,詢問門店對集採藥品的執行情況,有藥店工作人員表示,門店一直有賣集採的藥品,價格很便宜,與醫院的價格差不多。

9月27日,益豐藥房(603939.SH)在回覆投資者關於集採對零售藥店到底有何影響的提問時表示,集採有利於降低患者用藥負擔,推動醫院處方外流、醫藥分離。對零售藥房一方,短期內可提升上游廠商議價能力、獲增客流;長期來看,醫藥分離有助於藥品零售行業擴容。

張小平對時代財經表示,對零售藥店來說,集採於藥店端最大的改變是藥品售賣結構的變化。進入集採後,處方藥的客流量將增加,但受到零差價的影響,它無利可圖。也就說,藥店方一面獲得高客流量,一面利潤受到損失。“從連鎖藥店試點來看,其得失兼備,受地區、環境等多因素影響,但總體上客流量的效益高於利潤下降所帶來的影響。”張小平稱。

競爭或趨於保守

集採後,患者能以低價買到合適的藥品,患者用藥的“最後一公里”被打通,得以更便利地享受長期處方、疾病管理與用藥依從。

一直以來,藥店買藥如同商場買貨,貨比三家不在話下。過敏性鼻炎患者杭麗(化名)對時代財經提到,在縣城中購買一款抗過敏噴劑價格可謂是千差萬別,某連鎖藥店售價達90元/支,而在單體藥店只需75元/支,價格差爲15元。杭麗說,在買藥時候一般只會去價格便宜的藥店,畢竟藥效一樣,但價格還是便宜的好。

在仲崇明看來,終端價格差異、碎片、不透明非常常見。但集採的藥品規則性相對明確,價格透明,零售藥店既然參加集採,那麼在集採的藥品中此種現象必然弱化或消失,對患者來說,利好大過弊端。但在非集採的藥品中,利潤仍然是第一位,如何將利潤最大化或許是藥店盈利部門首要關注的問題。

張小平也對時代財經表示,當集採拓展至院外市場,意味着患者可以在更多的地方買到更優惠的藥品。通過集採藥品獲得部分流量之後,零售藥店需考慮如何鎖定用戶,尤其當價格、結構發生變化時,如何能夠在患者已經到店的情況下,增強服務能力。

連鎖藥店之間原本激烈的競爭或因政策而趨於保守。“沒有什麼比集採更有讓利的空間。”仲崇明如是說。

對零售藥店來說,此番自願參與集採,要做有準備之戰。在佈局上,以用戶利益爲中心向高質量服務轉變。但在相同政策覆蓋下,中小零售藥店的受益可能低於連鎖藥店。舉一個例子,假設醫保規定藥店在零差價的基礎上只賣集採藥品,顯然連鎖藥店無論是現金流,還是藥品儲備等,都優於單體藥房。

仲崇明認爲,規則落地效果的好壞無法單一評價,是否普惠於每一家零售藥店,仍要看零售藥店執行的實際效果。

集採的成效與趨勢無法逆轉,重要的是零售藥店如何適應。

“把零售藥店進集採視爲機會,在賦能的情況下,主動逐利好過被動接受。乘東風而行,抵達合適的終點,激烈的競爭也可轉化爲實際性的力量,推動零售藥店在質量上作出更正。”仲崇明對時代財經說,“零售藥店正在經歷一場刺激的衝浪,做着曾經難以想象的新型業務嘗試,至於結果,仍在觀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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