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敬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敬華利用擔任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鎮江市委書記,江蘇省人民政府祕書長,江蘇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兼南京市江北新區黨工委書記,江蘇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債務催收、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總檯央視記者 程琴)

此前報道

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被逮捕,曾爲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上游新聞)

履新江蘇省政協才10天就被查處,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成爲十九大以來被查的江蘇第三“虎”。6月20日,因涉嫌受賄罪,最高檢依法對張敬華作出逮捕決定。

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注意到,在5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張敬華開除黨籍和公職的通報中特別提到,張敬華對政績觀偏差,爲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而這一說法也是首次出現在省部級落馬人員的通報中。

出任政協副書記10天后被從辦公室帶走

據上游新聞此前《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落馬:前天還主持會議 後名字被刪除》報道顯示,出生於1962年的張敬華是江蘇泰州人,1985年從南京大學經濟系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後,曾在國家計委工作。

兩年後,張敬華進入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工作,直至其落馬,張敬華一直在江蘇任職。從1987年到2008年,張敬華先後在江蘇省生產調度辦公室、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江蘇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省政府、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的多個部門擔任幹部職務。

2009年7月,出任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僅一年後,張敬華調任徐州,任徐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2年調任鎮江市委書記。在鎮江工作不滿一年,張敬華重回江蘇省政府,任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祕書長,2016年3月任副省長,升任副部級。

2017年,張敬華履新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兼江北新區黨工委書記。2021年2月,其卸任南京市委書記職務,出任江蘇省委副書記。2021年11月20日,59歲的張敬華成爲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僅10天后就被從辦公室帶走。

2021年12月1日傍晚8時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接近張敬華的知情人介紹,張敬華一直政績平平且口碑不佳,但卻好大喜功和商人走的很近。

江蘇多名幹部落馬與張敬華有關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張敬華落馬前曾頻繁參加各類活動,2021年11月25日、11月29日,張敬華曾多次參加江蘇省的重要會議。他還在會上提到,要高度關注百姓所急所盼和羣衆身邊腐敗問題,嚴格管好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爲建設人民滿意的廉潔江蘇貢獻力量。

梳理張敬華的從政簡歷不難發現,張敬華的高光時刻在其主政南京期間。在2019年南京市兩會期間,作爲南京市委書記的張敬華曾提到:“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主題,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面向未來,把一個什麼樣的南京留給後人?”也正是因爲這個“南京之問”讓張敬華出盡了風頭。

但實際上,讓張敬華備受關注的“南京之問”似乎只停留在了口號上。據南京市多地官方通報顯示2019年、2020年期間,南京市及下設各區多次被江蘇省巡視組通報,存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不夠到位,中心城市首位度作用發揮不夠,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不夠紮實,推進創新發展不夠有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夠有力等問題,其中僅秦淮區就存在16個方面共計39個問題。

張敬華在落馬前曾被舉報多次,但其並未收斂。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曾有舉報人稱,張敬華讓情婦與家人註冊多家公司,變相轉移國家資金,將錢“洗進自己腰包”,且2021年,南京、鎮江等地,張敬華曾經的多名下屬被查。其中包括,鎮江市丹徒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平才與副主任楊偉民,南京市浦口區委原書記祁豫瑋、浦口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馮智成、市商務局原局長丁愛民等。其中,祁豫瑋就是在張敬華任內被提拔爲浦口區一把手的。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隨着張敬華的落馬,十八大以來南京市已有兩任市長、書記被查。除與張敬華搭班子的繆瑞林外,還包括張敬華和繆瑞林的前任楊衛澤和季建業。同時,張敬華也成爲十九大後,繼繆瑞林、王立科後的江蘇第三“虎”。

爲個人政績造假經濟數據

張敬華落馬當晚,江蘇省委書記吳政隆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通報張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情況。會上,江蘇省表示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將自我革命進行到底的堅定決心和意志。

會議還特別強調,每一位領導幹部都要時刻保持對“腐蝕”“圍獵”高度警覺,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醒,自覺貫徹廉潔自律準則,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加強家教家風建設,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

5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通報稱,決定給予張敬華開除黨籍、公職處分。通報中披露,張敬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政績觀偏差,爲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且張敬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政績觀偏差,爲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這一說法是首次出現在省部級落馬人員的通報中。

6月20日,最高檢發佈消息成,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敬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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