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9月29日訊 (記者 鍾文鑫)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日前,北京世紀本草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世紀本草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在電商經營“寶漫佰資大藥房”網店銷售非處方藥品,其中舉報所涉及益氣養血口服液在其商品展示頁標註顯示“渾身軟綿綿、腎虛無力”等字樣的圖片不限於商品展示,而屬於商品宣傳,即藥品廣告。經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確定其在網店內進行的藥品廣告宣傳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罰款1萬元。

天眼查顯示,北京世紀本草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2年,註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王麗宏。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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