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集團打包出售香港西半山波老道一豪宅物業,預估收益63億港元。

9月28日,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長實集團,01113.HK)公告,旗下2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爲賣方於當日(交易時段結束後)向買方ORIC-Borrett Limited訂立買賣協議,出售位於香港西半山波老道21號的“21 BORRETT ROAD”項目的項目公司股權,代價爲207.66186億港元(即在買賣協議日期原本未售出部分價值),並將根據買賣協議作出調整。

長實集團2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Mesa Investment Limited和CK Property&Asset Holdings Limited分別爲股份賣方和貸款賣方。協議訂立後,股份賣方已同意向買方出售銷售股份(即目標公司的唯一已發行股份),且貸款賣方已同意向買方轉讓銷售貸款。

目標公司是股份賣方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Aim Clever Holdings Limited,爲一家按照英屬處女羣島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目標公司通過目標附屬公司(Bristow Investments Limited,爲一家按照香港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間接擁有該物業,該物業爲包括於發展項目中之152個住宅單位、242個住宅停車位及31個電單車停車位。目標附屬公司(作爲賣家)及與該物業合約部分(即4個住宅單位及8個住宅停車位)相關之第三者買方已訂立買賣協議。

根據公告,上述項目位於香港西半山波老道21號,在該土地上已興建或正在興建名爲“21 BORRETT ROAD”的發展項目。公開信息顯示,該項目位於香港西半山豪宅地段,全部爲大戶型設計。

207億港元具體包括:住宅單位(每個住宅單位附帶1 個住宅停車位)總面積約327853平方英尺 ,每平方英尺62000港元;額外的86個住宅停車位,每個500萬港元 ;以及31個電單車停車位,每個30萬港元。

在買賣協議日期後及交易完成前的任何時間,賣方可促使目標附屬公司以訂約各方互相同意之代價或單位價格售出未售出部分之任何部分。代價將作出調整以考慮到(其中包括)來自此類銷售的淨銷售收入。

銷售股份之買賣及銷售貸款之轉讓將於2025年3月28日或由香港地政總署就發展項目向目標附屬公司發出合格證明書,而賣方代表律師就該發出證明書事宜通知買方代表律師之日期起計14個工作天內的日期(以較遲者爲準)完成。

公告稱,買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爲上市規則下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聯人士之第三方。交易完成後,目標公司將不再是長實集團及股份賣方的附屬公司。

長實集團認爲,出售事項讓本公司得以變現其於目標集團及發展項目的投資,且買方貸款將有助交易完成。

董事認爲,買賣協議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訂立買賣協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假設合約部分的銷售已在交易完成前完成,且沒有任何及後售出部分之銷售已在交易完成前發生,本公司從出售事項獲得的收益估計約爲63億港元,即代價與在交易完成時目標集團的估計賬面值之差額,並經計及由本集團承擔與出售事項有關的交易成本(包括代理佣金及法律費用)及相關稅項之估計金額。出售事項之實際收益將取決於待根據最終交易完成賬目計算的代價之已調整金額、在買賣協議日期後及交易完成前之合約部分和及後售出部分的實際銷售、交易完成時目標集團的實際賬面值,以及由本集團承擔的交易成本及相關稅項之實際金額。本公司預期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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