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財政部紀檢監察組、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財政部紀檢監察組、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對財政部資產管理司原副司長賴永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賴永添理想信念坍塌、價值觀扭曲、道德敗壞,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要求企業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申請政府扶持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錢物,數額特別巨大。

賴永添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財政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賴永添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財政部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賴永添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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