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爾街見聞

雖然一半以上的歐盟成員國都呼籲限制氣價,但歐盟委員會認爲,假如沒有結合其他舉措,就存在增加需求的風險,不會解決天然氣短缺的問題。對氣價的干預越強,就越需要降低需求,以及在供應方面團結一致。

當地時間本週五,歐盟國家能源部長將開會討論能源價格飆升問題。在歐盟能源改革方案將要出爐之際,新近消息顯示,歐盟委員會告知歐盟成員國政府,化解能源荒需要依靠組合拳、而不是單單市場干預,否則可能雪上加霜,增加能源安全的風險。

目前已有法國、意大利等15個歐盟國家、佔成員國總數一半以上呼籲,對天然氣價格設上限,幫助壓制高通脹。德國、荷蘭、丹麥等12個國家反對。不過,德國政府週四已計劃推出2000億歐元的應對能源危機方案,通過設價格上限等措施避免民衆和企業受能源價格打擊。

媒體得到的歐盟委員會當地時間28日週三向各歐盟國家發佈文件顯示,歐盟認爲,假如只是限制批發天然氣的市場交易,沒有結合其他舉措,就會存在增加天然氣需求的風險,不會解決天然氣短缺的問題。

歐盟委員會解釋說,歐元區面臨需求高或者說供應稀缺的情況下,價格信號不會與有助於推動當地的天然氣流動,只有推出新的實體在成員國之間分配和輸送稀缺的能源後,價格上限纔可能奏效。其指出,對批發天然氣價設上限會干預歐盟同第三方國家進口商的合同關係,而且限制歐盟內部交易的定價。

上述文件寫道:

“要遏制天然氣高價,只能通過結合降低需求和團結供應的協調幹預實現。只有將這些措施結合起來,才能讓它們充分發揮效果。對氣價的干預越強,就越需要降低(對天然氣的)需求,以及在供應方面團結一致。”

“任何歐盟綜合性的協調幹預都應基於一系列原則:有降低價格和高波動性的切實潛力;有臨時快速實施的能力;能夠最大限度減少天然氣需求、供應安全和內部市場運作的不利影響。”

文件提出了以下可選的舉措:

  • 爲了降低所有進口管道天然氣的價格,歐盟應與可靠的供應商合作,以達成“在降低價格同時保障供應安全的共識”,歐盟也應準備好採取措施限制價格。
  • 爲降低液化天然氣(LNG)價格,歐盟應與LNG出口國談判,並利用聯合採購磋商購買價格,制定基於交易的新液化天然氣指數,讓價格更接近世界水平。
  • 對進口的俄羅斯天然氣價格設上限,降低俄方輸入歐洲的氣價,並減少俄羅斯的收入。

歐盟委員會還稱,爲了限制天然氣價高的影響,準備討論出臺一個臨時的歐盟框架,其中一種可選的做法是,將發電用的天然氣價格限制在有助於降低電價的水平,同時不要導致整體用氣量增加。至於氣價和市場價的價差,將由歐盟國家自己的電力系統負擔成本。

對於天然氣市場的價格大幅波動,歐盟委員會表示,正在和監管機構共同調查有無有害的市場操作,並可以調查市場有無可能出現濫用競爭規則的操作,可能推出法規加強市場監督。爲提高流動性,歐盟委員會還準備修訂法規,擴大抵押品的資產範圍,並評估一些方式,要促進銀行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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