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21日,劉少奇和王光美在西柏坡舉行了簡陋的婚禮,正式結爲伉儷。

當時,劉少奇已經51歲,而王光美只有28歲。

年輕的王光美總是希望劉少奇這位很早就參加革命的前輩,能多多講一講過往的事情,但劉少奇卻說——不要從過去了解我,要從將來和現在瞭解我。

一、

劉少奇在和王光美結婚之前,有過5次婚姻,同時也有了5個孩子。婚後,王光美又生了4個孩子。在當時,這個十多口人的大家庭讓很多人羨慕不已,被譽爲最“歡實”的家庭。

然而,同時養育這麼多孩子,真的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

當時,劉少奇夫婦二人的工資加起來有500多元,這在當時聽着似乎是不少,但是這些錢,要交保育員的工資、水電費,房租費、黨費等等開銷,劉少奇還經常拿這筆錢接濟一些有困難的朋友、親戚,所以,家裏的生活比較拮据。

在劉少奇家裏,有個特殊規定,那就是每個孩子每年只能買一雙鞋。女孩子們比較文靜,還好一些,而男孩子們因爲比較淘氣,一年下來,鞋子早就破的不成樣子。所以,劉家的孩子們每年最開心的,就是領新鞋子,簡直比過年還要高興。

不僅如此,在喫的上面,王光美也費了一些心思。劉家裏的飯分三個等級,劉少奇是第一等級,喫最營養,孩子們是二等,王光美是三等。

對此,劉少奇很有意見,但王光美說:“你平時工作那麼辛苦,又有胃病,營養如果跟不上,還怎麼爲國家做貢獻?”劉少奇這才作罷。而在王光美的精心照顧下,伴隨劉少奇多年的老胃病竟然養好了。

二、

雖然生活清苦,但清苦中也有不少趣事。

一次,阿富汗國王訪華,與劉少奇交談甚歡,聽說劉少奇有很多孩子,便提出想見見孩子們。

這個要求讓王光美和孩子們的姥姥有些爲難。因爲,孩子們的衣服都太破舊了,就算是最好的衣服,都難免有補丁,實在難以上場合。

最後,姥姥想了個辦法,在打補丁的地方點綴了繡花,又能遮醜,又能體現中國特色。

在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糧食十分短缺,喫不飽是常事。一次,劉少奇在院中散步,看見花園裏的花,覺得不如把花鏟了,在裏面種一些糧食。

王光美聽說了這個主意,欣然同意。第二天,他們找了一些人,把花園的地翻好,然後種上了小麥。

到秋天的時候,那個花園竟然產出了100多斤小麥。但是,這些小麥劉少奇沒有留給自己家,而是都給了一個家境很不好的炊事員。

三、

當時,組織有規定,加班過了深夜12點的話,會發一筆“夜餐補助”,劉少奇和王光美二人經常徹夜工作,但是從沒有領過這筆錢。

關於這件事,劉少奇身邊的警衛員看不下去了。劉少奇同志家裏的生活狀況,他們是看得見的,所以,他們認爲這筆夜餐費,應該領回來,幫劉少奇改善生活。

但他們也知道,如果把這件事告訴劉少奇,劉少奇肯定不同意。所以,警衛員就私自幫劉少奇和王光美領了這筆補助,兩個人每個月共計30元錢。

後來,毛主席在開會的時候,出於對幹部們的關心,特意叮囑了落實夜餐補助的事情。會後,劉少奇回家就問王光美:“組織是不是給我們發了什麼補助?”

王光美也不太清楚,於是就去問警衛員這件事,這才知道,兩年多來,警衛員一直在幫他們領夜餐補助。

劉少奇知道了,十分不悅,滿臉憤憤不平地說道:“我本來就習慣通宵工作,不用給我什麼夜餐補助。我每天就只喫三頓飯!比我困難的人還有很多,需要幫助的人還有很多,爲什麼要給我補助!”

劉少奇說完,讓警衛員算一算,兩年來一共領了多少夜餐補助,他要全部賠償回去。

後來一算,兩年多來,一共領了1020元夜餐補助。劉少奇就和王光美每個月扣30元錢還給了國家。

1969年,劉少奇同志因肺炎感染救治不及時,死於那個特殊的年代。

1980年,按照劉少奇生前的遺囑,他的骨灰盒被打開,骨灰將灑向大海。王光美最後一次不捨地依偎着裝骨灰的袋子,然後,將劉少奇的骨灰慢慢撒了出去,此刻,王光美淚流滿面,泣不成聲。

2006年,王光美因病去世,臨終前,她對病牀旁的孩子們說:“嫁給你們的爸爸,我從沒有後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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