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邊萬莉 北京報道  抵押貸款迎利好政策。近日,銀保監會、央行發佈《關於推動動產和權利融資業務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應收賬款融資、商品和貨權融資、供應鏈融資等方面指引銀行推動動產和權利融資業務創新。

《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開展情況和風險控制能力,將符合押品條件的動產和權利納入押品目錄,包括交通運輸工具、生產設備、活體、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以及現有的和將有的應收賬款、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貨權、林權等權利。同時,針對不同信貸主體需求,不斷改進動產和權利融資服務,如,推廣農機具、農用車、農副產品以及牲畜、水產品等活體擔保融資,積極穩妥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服務鄉村振興。

系統總結有益經驗,突出政策可操作性

2022年4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明確提出“依法發展動產融資”,對相關工作開展指明瞭方向。目前,動產和權利融資逐漸成爲企業尤其是新型服務業和技術密集型企業的重要融資方式之一,亟須總結推廣良好經驗,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動產和權利融資實際上早有實踐。2019年以來,央行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地方政府在北京、上海、重慶、廣州陸續開展統一登記試點,市場監管部門將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登記職能委託給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依託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統一辦理。

例如,央行重慶營管部從2020年起探索推廣生豬活體抵押貸款,推動銀行和保險聯動,在當年實現轄區生豬活體、生豬圈舍抵押貸款突破,累計發放貸款2億元,並進一步擴大到肉牛等產業。同時,還引導銀行推出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和商業價值信用貸款專屬產品。截至2020年12月末,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已爲5000多家科技型企業發放知識價值信用貸款83.24億元;商業價值信用貸款已經爲近5000戶中小企業預授信53億元。

2021年1月,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由此,我國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制度正式建立,有效解決了附着在統一動產或權利上的擔保交易信息分散、不透明、易產生權利衝突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對於起草《指導意見》,銀保監會、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政策針對性。聚焦以動產和權利爲主的企業資產結構實際和以不動產爲主的銀行擔保融資現狀之間的錯配矛盾,積極盤活各類動產和權利,進一步營造公平便捷營商環境,提高企業融資可得性和獲得感,更大程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二是系統總結有益經驗,突出政策可操作性。《指導意見》總結了目前銀行機構開展動產和權利融資業務的實踐經驗和創新模式,在擴大押品准入範圍、豐富融資服務模式、深化供應鏈金融服務、提升動產和權利融資風險管理能力等方面對銀行機構提出要求,努力在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實現動產和權利融資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三是堅持分類施策,預留業務創新空間,突出政策前瞻性。目前動產和權利融資種類較多,業務成熟度有差異,風險特徵顯著不同。《指導意見》提出根據不同類別動產和權利融資特點優化貸前貸中貸後管理流程,鼓勵銀行機構實施差異化管理。

加大動產和權利融資服務力度,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指導意見》要求,加大動產和權利融資服務力度。具體來看,一是科學合理拓寬押品範疇;二是充分發揮動產和權利融資對薄弱領域的支持作用;三是加強動產和權利融資差異化管理。

銀保監會、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銀行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開展情況和風險控制能力,將符合押品條件的動產和權利納入押品目錄,包括交通運輸工具、生產設備、活體、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以及現有的和將有的應收賬款、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貨權、林權等權利。

同時,針對不同信貸主體需求,銀行機構應不斷改進動產和權利融資服務。例如,開發各類融資產品,合理降低對不動產擔保的依賴,提升小微企業、民營企業金融服務質效;推廣農機具、農用車、農副產品以及牲畜、水產品等活體擔保融資,積極穩妥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服務鄉村振興;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支持科技企業發展。

再次,加強動產和權利融資差異化管理。鼓勵銀行機構建立健全動產和權利融資分類管理制度,配置專項額度,提高風險容忍度,並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適度提高抵質押率上限。努力培育專業人才隊伍,制定差異化的考覈激勵安排,細化落實盡職免責制度,提高信貸人員積極性。

值得一提的是,《指導意見》對提升動產融資風險管控能力提出了具體要求。

除進一步明確強化動產和權利價值評估、落實擔保登記公示要求、規範在押動產管理和第三方監管合作、拓寬動產處置變現渠道等要求外,還強調了以下內容:一是實施分類信貸管理;二是推進供應鏈融資“線上化”管理;三是推進新技術在押品管控中的應用。

銀保監會、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銀行機構應積極推動運用物聯網、電子圍欄、生物識別等手段,實現動產押品的智能感知、識別、定位、跟蹤和監控,提升押品管理智能化水平。有條件的銀行機構可搭建物聯網數據平臺,對物聯網設備採集數據進行關聯和建模,提升風控精準性、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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