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業內獲悉,近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向各銀保監局、保險公司下發《關於促進保險公司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保險公司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准入資質、產品要求等細則。

專家認爲,相應舉措有望促進險企商業養老保險和長期儲蓄類保險業務,對行業而言是較大機遇。預計正式文件通過後,險企可快速上線個人養老金產品,並可通過自營及銀保渠道進行展業。

明確資質、產品相關要求

《徵求意見稿》明確,保險公司經營個人養老金相關業務需符合相應條件,其中包括:

上季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於50億元且不低於公司股本(實收資本)的75%

上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

上季度末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低於100%

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監管部門重大行政處罰

具備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與保險行業個人養老金信息平臺實現系統連接並按相關要求進行信息登記和交互

對於個人養老金產品的定義,《徵求意見稿》明確,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養老保險包括年金保險、兩全保險,以及銀保監會認定的其他產品。《徵求意見稿》提出,保險公司提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需符合以下要求:

保險期間不短於5年

保險責任限於生存保險金給付、滿期給付、死亡、全殘、達到失能或護理狀態

能夠滿足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以下簡稱參加人)交費靈活性要求

此外,《徵求意見稿》明確,銀保監會將與相關部門平穩有序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銜接。試點保險公司應加強政策解讀,做好相關服務,保持業務經營穩定。

促進險企商業養老保險業務

前幾日,個人養老金制度剛剛明確了稅收優惠政策。9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徵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7.5%降爲3%。政策實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華泰證券研究員李健表示,在繳費階段稅前扣除,投資積累階段暫不徵稅,在領取收入階段繳納較低稅率,可以有效激勵繳納個稅人羣的參與意願。

同時,李健認爲,當前保險行業正在經歷經營模式的轉型升級,健康險銷售壓力增大,長期儲蓄和養老保險正成爲行業保費增長的新動力。個人養老金制度對於保險行業的商業養老保險和長期儲蓄類保險業務有促進作用。“不過,個人養老金制度建立後,有更多金融機構可以參與到第三支柱建設當中,保險公司也將面臨更多跨界競爭者。”他說。

“預計正式文件通過後,險企可快速上線個人養老金產品,並可通過自營及銀保渠道進行展業。”開源證券分析師高超說,《徵求意見稿》對產品設計要求符合個人養老金長期、專款專用的特點,與險企現有產品差別較小,險企可快速完成產品開發及上線,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同時,此前試點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符合《徵求意見稿》要求,多數上市險企均已上線運營相關產品,具有一定運營經驗優勢。此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機構共計16家,預計正式文件通過後,參與保險公司數量將有明顯提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