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省下調土地增值稅預徵率:非普通住房由4%降至3%

9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於調整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徵率有關事項的公告》,土地增值稅預徵率按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類型房地產三種劃分,分別爲1.5%、 3%、 4%。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對該公告的解讀顯示,本次土地增值稅預徵率調整,主要針對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分別由原4%、6%,下調至3%、4%。本次調整後,全省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統一規範,各地不再自行上下浮動調整。

湖北省稅務局解讀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徵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規定“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徵率(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湖北省屬於中部省份,目前執行的普通住宅預徵率1.5%,已經是最低檔,本次不再調整。

該公告執行期限爲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於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和核定徵收率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第一條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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