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央視財經10月1日報道,歐洲理事會近日宣佈,正式批准歐盟委員會此前建議的有關控制能源價格的緊急措施。措施的三大要點是:限電、限價、徵收暴利稅

歐盟成員國同意在今年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主動減少10%的用電量,其中在用電高峯時段減少5%的用電量。具體的限電節電措施由成員國自行決定。

歐洲理事會同意將歐盟內發電企業的收入上限設定爲每兆瓦180歐元,這個限額適用於使用可再生能源、核能和褐煤發電的企業。原因是這些企業今年受益於歐洲能源定價機制而獲得了意料外的超額收入。

歐盟成員國同意對使用原油天然氣煤炭等化石能源發電的企業設置臨時性強制義務捐助。捐助額按可稅利潤計算,如果該發電企業今年和明年的利潤超過2018年以來年平均利潤的20%,超出部分將被作爲義務捐助由政府徵收,用來補貼因電價上漲受損失的家庭和企業。歐洲理事會同意成員國爲中小型用電企業設置臨時最高限價,如果必要這個限價可以低於成本。

歐洲理事會強調這些措施的臨時性和特殊性,僅在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間執行。其中,限制相關企業收入上限的規定只適用於今年12月1日和明年上半年。塞浦路斯和馬耳他兩國可以不受這些規定的限制。

歐盟能源部長未能就設置天然氣價格上限達成一致

另據央視新聞報道,歐盟能源部長特別會議9月30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就降低能源價格緊急干預措施達成政治協議,但未能就對天然氣價格設置上限達成一致。

負責能源事務的歐盟委員卡德麗·西姆松在會後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由於部分成員國認爲對包括液化天然氣在內的俄羅斯出口天然氣設置價格上限是一種制裁,因此會議並未就此達成一致。而對法國、意大利和波蘭等15個歐盟成員國提出的更廣泛地對天然氣價格設置上限的提議,歐盟內部也存在分歧。

持反對意見的德國、丹麥、奧地利和荷蘭等國認爲,如果在價格競爭激烈的全球市場上無法與其他買家競爭,會導致歐盟國家難以購買到天然氣,危及能源供應安全。

當天,歐盟能源部長就降低能源價格緊急干預措施達成政治協議,並將在未來幾天以書面程序正式通過。按照協議,成員國同意減少高峯時段用電量和減少總體用電需求;對包括可再生能源、核能和褐煤在內的低成本發電公司收入設定上限;對石油、天然氣、煤炭和煉油部門產生的超額利潤徵稅。成員國還可臨時爲中小企業制定電力供應價格,以支持在高能源價格中掙扎的中小企業。

據瞭解,烏克蘭危機爆發以來,受歐盟對俄羅斯制裁產生反噬效應影響,歐洲能源供應緊張,天然氣和電力價格飆升,導致整體通脹水平居高不下,令歐洲經濟承壓。歐盟統計局9月30日公佈的數據顯示,歐元區9月通脹率攀升至兩位數,按年率計算達10%,再創歷史新高。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財經、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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