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王佳飛    每經編輯 魏文藝    

9月30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官方微信顯示,北京市《關於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指導意見》)發佈實施,旨在統籌推進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爲首都高質量發展提供有效用地保障。

來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官微

《指導意見》緊密圍繞“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以促進規劃實施、促進資源要素節約集約利用爲總目標,堅持規劃引領,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市場配置作用,補齊城市公共設施短板,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

對於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盤活,《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原土地使用權人通過自主、聯合等方式盤活利用;原土地使用權人無繼續開發建設意願的,可通過土地二級市場轉讓或政府收儲(可帶地上建築物)方式盤活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指導意見》表示:“鼓勵國有企業探索成立專業平臺公司,通過騰退、整合等方式,對企業所屬土地、房屋資源進行統籌再利用。”

對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指導意見》則表示:“重點功能區及現狀軌道站點周邊,鼓勵利用現狀建築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

根據年初的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今年北京將“保持房地產調控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做好住房供地保障,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5萬套。”

此外,《指導意見》還規定,對高精尖、軌道微中心等立體複合開發項目予以優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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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王佳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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